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直学校(分校),各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根据无为市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加强中秋国庆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无安办〔2024〕29号)要求,结合近期相关会议精神和安全工作部署,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
中秋国庆前后,师生出行出游迎来高峰,交通、消防、旅游、极端天气等各类安全风险叠加。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研判假期安全形势,深入分析事故规律特点,对照查找工作漏洞不足,完善相应工作机制举措,抓实抓细抓好工作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广大师生欢度佳节、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加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地各校要针对中秋国庆期间师生安全管理实际和近期学校安全工作重点,聚焦防溺水、交通安全、心理健康、火灾、自然灾害等各类风险防范,通过主题班会、“1530”安全警示教育等方式,在放假前集中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出行途中用车乘车安全;在公共场所要注意应急通道位置,掌握基本消防常识和应急处理办法;自觉遵守防溺水“六不”要求,珍视生命、预防溺水;牢固树立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要加强家校沟通,及时将放假安排及安全卫生注意事项告知学生家长,要求家长准确掌握孩子居家及外出情况,合理安排好孩子的假期生活,切实履行安全监护职责。要及时发布安全预警和提示,提醒广大师生和家长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合理规划出行安排,确保人身安全。
三、开展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地各校要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按照全市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据《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动态排查消防、校舍、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燃气安全、实验室危化品安全、学生心理健康等各领域风险隐患。中秋、国庆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具体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假期要继续加强校园封闭管理,落实学生公寓、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安全巡查,假期不使用的场所要按规定关好门窗,断水断气断电。
四、聚焦重点,强化风险防范
各校要切实守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收尾期,继续做好宣传教育、家校联系、校内水域管理等各项工作。要紧盯用火用电用气、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消防责任落实等关键环节,不断提升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要依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制定下发的示范文本,建立健全学校欺凌防治工作制度预案,并严格抓好工作落实。要深刻吸取山东泰安交通事故教训,清理交通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落实上放学时段校门口安全管理举措。
五、加强值班,保障校园安全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中秋国庆期间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带班值班人员工作责任,建立值班日志,做好值班记录;要确保校园专职保安人员始终在岗执勤,严禁出现值班脱岗、漏岗、离岗现象;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加强值班期间对校园及周边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安全风险,并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确保值班工作高效有序运转,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要密切关注涉师涉生安全事故信息以及涉校敏感情况,如遇突发情况要根据处置预案,第一时间组织处置并按规定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