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层转《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指南的通知》(教监管厅〔2025〕1号)层转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同时参照《安徽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监管〔2024〕4 号)要求,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落实。
1.做好顶层谋划。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科学教育工作,明确本校科学教育工作的牵头处室,根据教育强国纲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做好科学教育的统筹谋划。牵头处室要切实履行职责,逐项逐条研究《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指南》中的各项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确保科学教育工作有序推进。
2.推动家校社协同。各学校要深入学习研究《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指南》有关内容,树立科学教育理念,转变教育观念,将科学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各学校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引导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科学教育,形成家校社三方协同的良好局面,在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的同时,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内科学教育、校外科学实践等自选动作。
附件: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指南的通知》.pdf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