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劳动课程开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7 10:05信息来源: 无为市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吴雨 字体:【  

各市直学校、中心校、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落实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切实发挥劳动教育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综合育人功能,现就加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劳动课程开设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五育并举”育人方针,以课程为载体、实践为路径,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劳动观念,掌握基本劳动技能,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格落实课程

1.课时要求:每周开设劳动课不少于1课时,纳入学校课程总表,不得挤占、挪用劳动教育课程教学和实践时间。

2.课程内容:依据《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年版)》,分学段落实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任务群。  

3.教学形式:以实践体验为主,理论讲授为辅,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校外劳动实践或社区志愿服务。  

4.学生评价:建立学生劳动素养档案,记录参与劳动实践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价重要依据。

三、强化教学保障

1.师资配备:各校需明确专(兼)职劳动课教师,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教研活动。  

2.场地建设:建好用好校内劳动实践基地、功能教室,积极拓展校外实践场所,保障劳动教育硬件条件。  

3.经费支持:学校可按照规定统筹安排公用经费等资金用于劳动教育器材购置、实践活动开展。  

4.安全保障:学校要强化劳动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安全教育与管理并重的劳动安全保障体系。

四、加强组织宣传  

1.组织实施:学校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制定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具体学期教学计划。

2.督导检查: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地核查,对学校组织实施劳动教育情况进行过程性督导。  

3.宣传引导:通过家长会、公众号等渠道宣传劳动教育意义,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4.典型培育:鼓励学校打造特色劳动教育品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无为市中小学劳动教育任务清单.docx

 

 

2025年4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