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4-03-11 15:05信息来源: 无为市公安局阅读次数: 字体:【  

序号 主要职责 实施机构
1 负责全局民警、辅警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全局民警、辅警教育训练工作;全局新闻宣传工作;组织人事工作。 政工室 
2 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及全局性综合材料起草;负责上级文件签收、登记、传阅、分发、归档等工作;全局档案管理指导工作;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承担保密、机要工作。 指挥中心
3 负责本局的行政经费财务管理;负责本局公安装备的供应和管理;负责本局的民警、辅警的服装管理;负责本局的车辆管理;负责本局的后勤服务保障;负责本局的基础设施建设。 警务保障室 
4 负责全局的警务督察工作,受理群众的投诉;承担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警务督察大队  
5 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法制及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审核办案单位呈报案件;办理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工作;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按照规定办理信访事项。  法制大队 
6 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行使国家外事行政管理权,负责承办对外国人、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违法案件的处理。 出入境管理大队
7 负责刑事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全面掌握和分析全县刑事犯罪情况并提出对策;负责侦破公安部规定的刑侦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开展专项斗争;建立和完善侦查破案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和深化刑侦改革;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等刑事技术工作;负责刑事犯罪情报资料和刑侦基础工作。 刑事侦查大队 
8 负责指导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禁毒大队 
9 负责对所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负责配合外地公安机关来我局办理经济犯罪案件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10 承担应急防暴处置突发事件;承担城区治安巡逻、接处警等任务;参与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特(巡)警大队 
11 依法管理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办理交通肇事;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办理危险驾驶案件 ; 依法履行对全县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 公路巡逻、应急处突和交通保卫工作  交通管理大队 
12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系统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打击网络犯罪和管理防范活动。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13 依法对社会上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 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管控工作 ; 户政管理  治安管理大队
14 负责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边境通行证核发(禁区通行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全城通办户政业务事项 行政审批科 
15 负责对行政、司法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拘留所 
16 负责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 负责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 负责侦察、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对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以下,或者余刑在三个月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实行监管; 负责押解投送犯人,认真做好狱侦工作。 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