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公安局2024年2月份治安管理处罚事实

发布时间:2024-03-14 19:26信息来源: 无为市公安局阅读次数:编辑:任士龙 字体:【  
案件名称 文书编号 创建时间 承办单位 处罚依据与结果
李某某等人赌博案 公(城北所)行罚决字〔2024〕317号 2024-02-29 城北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予以罚款四百元整;
刘某某等人涉嫌扰乱单位秩序案 无公(城北所)行罚决字〔2024〕313号 2024-02-29 城北派出所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季某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无公(福渡所)行罚决字〔2024〕312号 2024-02-29 福渡派出所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予以罚款一千元整的处罚
方某某虚报警情案 公(城北所)行罚决字〔2024〕310号 2024-02-29 城北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罚款五百元整
卢某某谎报警情案 无公(高沟所)行罚决字〔2024〕302号 2024-02-28 高沟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予以行政拘留二日并处罚款二百元整
任某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烟花爆竹) 无公(严桥所)行罚决字〔2024〕292号 2024-02-27 严桥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予以行政拘留五日
沈某某谎报警情案 公(城南所)行罚决字〔2024〕291号 2024-02-27 城南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罚款二百元整
胡某某等人打架案 公(严桥所)行罚决字〔2024〕287号 2024-02-26 严桥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款四百元整的处罚
郭某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无公(襄安所)行罚决字〔2024〕285号 2024-02-25 襄安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予以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刘某某被殴打 无公(城南所)行罚决字〔2024〕256号 2024-02-20 城南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行政拘留二日
魏某某涉嫌寻衅滋事 无公(城南所)行罚决字〔2024〕241号 2024-02-19 城南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予以行政拘留六日
金某某盗窃电线案 无公(福渡所)行罚决字〔2024〕219号 2024-02-08 福渡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予以罚款六百元整
刘某某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案 公(城北所)行罚决字〔2024〕217号 2024-02-08 城北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罚款二百元整
黄某某物品被盗案 无公(福渡所)行罚决字〔2024〕206号 2024-02-06 福渡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予以行政拘留十二日
俞某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无公(泉塘所)行罚决字〔2024〕205号 2024-02-06 泉塘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决定对进行收缴,行政拘留不执行
潘某某扰乱社会案 公(赫店所)行罚决字〔2024〕204号 2024-02-06 赫店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十九条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百元整的行政处罚
孙某某非法存储危险物质案 无公(城郊所)行罚决字〔2024〕203号 2024-02-04 城郊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做出行政拘留十一日
季某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无公(城郊所)行罚决字〔2024〕202号 2024-02-04 城郊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季一新做出行政拘留八日,依法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钱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公(泉塘所)行罚决字〔2024〕201号 2024-02-04 泉塘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罚款五百元整
杨某某等人赌博 公(城南所)行罚决字〔2024〕200号 2024-02-04 城南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罚款三百元整
宏某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无公(赫店所)行罚决字〔2024〕182号 2024-02-02 赫店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决定予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范某某殴打他人 公(城南所)行罚决字〔2024〕181号 2024-02-02 城南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罚款三百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