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无为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事务股股长汪祥解读《关于推进全市婚丧事宜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
近日,无为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市婚丧事宜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民务〔2023〕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无为市认真贯彻落实,婚丧习俗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婚丧习俗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大力弘扬优良传统,革除婚丧陋习,狠刹大操大办之风,着力提高全市公民的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形成了向上向善的社会文明风貌,可以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传统的婚丧习俗中存在着一些奢侈浪费、互相攀比的现象,这不仅给参加婚丧活动的群众带来了经济压力,而且还造成资源的浪费。推进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可以有效地避免这些问题,现结合我市社会发展实际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出台依据:根据芜湖市民政局、芜湖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芜湖市农业农村局、芜湖市妇女联合会《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婚丧事宜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务〔2022〕183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量: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需要。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文明乡风,移风易俗是关键。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移风易俗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多次就遏制农村陋习、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在地方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特别要注重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在重要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很多风俗习惯、村规民约等具有深厚的优秀传统文化基因,至今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此无为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婚丧事宜移风易俗相关政策措施。
(二)建设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乡风文明作为乡村振兴的五项标准之一,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和软件基础。繁荣乡村文化,培育文明乡风,推进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对于推动乡村振兴意义重大。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持续推进,当前乡风文明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各地婚丧事宜移风易俗乡风文明水准都有着显著提高。要把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的重要抓手,有效消弭乡村居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之间的差距,加强农民精神面貌,培育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持续推进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铸好魂。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省、芜湖市政府相关要求,无为市民政局积极学习芜湖市其他县区的优秀做法,并参考经验。1月10日我局牵头草拟了《关于推进全市婚丧事宜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初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1月30日,经市民政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市妇女联合会商,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到2024年,我市婚丧事宜移风易俗水平明显提升,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文明素养进一步提升,优良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和弘扬。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全文共五大项,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第一项,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二项,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全市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文明素养,传承和弘扬优良传统文化,建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第三项,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坚持群众主体、依法依规。
第四项,工作任务。从倡导婚事新办;倡导丧事简办;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五个方面入手。
第五项,工作要求。该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职责、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查处、加快配套设施建设等五部分对全市推进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提出了具本的工作要求。
六、创新举措
《实施方案》抓住了全市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了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具体从三个方面,引导移风易俗工作。一是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在革除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方面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认真落实婚事新办和殡葬改革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倡导文明、节俭、崇德的社会风尚,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的改变。二是倡导婚事新办。《实施方案》明确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反对利用婚姻敛财,反对奢侈浪费,反对低俗闹洞房等行为。三是在倡导丧事简办。《实施方案》明确反对在公共场所(除有关部门指定的专用场所)乱搭灵堂灵棚、乱放哀乐鞭炮、搞封建迷信等扰民行为,反对使用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反对薄养厚葬,反对乱埋乱葬、修活人墓、超标准建墓立碑以及私自建设“住宅式”骨灰存放设施等。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如报纸、电视、广播和社交媒体等,大力宣传移风易俗的意义和重要性,让广大市民了解移风易俗对个人和社会的益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党员干部带头。党员干部应率先垂范,树立良好的榜样,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响应移风易俗的号召,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三)资金保障。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贫困家庭的扶持力度,确保移风易俗工作的全面推进。
(四)基层自治。通过社区(村)自治组织,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推动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工作的落实,同时加强对社区红白喜事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劝阻违规行为。
(五)强化社会监督。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对违反移风易俗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曝光,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
(六)创新婚丧习俗。鼓励和支持创新婚丧习俗,推广新型、健康、环保的婚丧习俗模式,如集体婚礼、生态葬、安葬进公益性公墓等,满足市民日益多样化的需求。
八、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无为市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解读人:汪祥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6367600
电子邮箱:wwmzsw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