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无为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各相关单位:
《无为县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无为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代章)
2019年8月5日
(此件不予公开)
无为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2019年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提出的:“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生命周期’公开,以项目为单位加强信息发布,提高公开效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18〕100号)及《芜湖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芜政务办〔2019〕12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分工
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重点局、县城管局5家主要建设责任主体单位牵头,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审计局、县教育局6家单位配合,县政府办负责监督、统筹、协调,共同完成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生命周期”公开工作。
二、组织实施
(一)第一阶段。5家牵头部门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栏目下增加设置3个二级栏目:“已竣工项目”、“在建项目”、“正在报批项目”,每个二级栏目下再设置三级栏目,三级栏目名称为各建设项目名称。各牵头部门以负责推进的建设项目为单位,梳理出各项目的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7大类具体信息,发布在对应的建设项目栏目下。例如: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的黄石路和石凤路养护工程,已于2018年竣工,县交通运输局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已竣工项目”—“黄石路和石凤路养护工程”栏目下,发布黄石路和石凤路养护工程在批准和实施各环节产生的信息,涉及到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3家单位的信息,由信息制作主体单位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进行发布,并及时将发布的信息链接地址提供给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黄石路和石凤路养护工程”栏目发布黄石路和石凤路养护工程“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在建项目、正在报批项目按照实际情况发布已产生的环节信息,并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已报批项目待开工后将信息整体迁移到“在建项目”栏目下,在建项目待竣工后将信息整体迁移到“已竣工项目”栏目下。
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重点局、县城管局5家牵头单位需在“已竣工项目”栏目下发布至少10个截至2018年底已竣工重大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信息,“在建项目”、“正在报批项目”栏目下各发布至少5个项目的完整时序进度信息。
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重点局、县城管局5家牵头单位8月15日前梳理出本单位发布的重大建设项目台账报送给需要配合发布信息的单位,并报县政府信息中心备案。配合单位8月25日前按照建设项目台账完成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栏目有关信息的发布,同时按照建设项目分类将每条信息的链接地址报送给牵头单位,并报政府信息中心备案。5家牵头单位8月31日前完成梳理出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或完整时序进度)信息的发布工作。
(二)第二阶段。采取专题页面的方式,集中展示全县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生命周期”(或完整时序进度)信息。各单位在相关栏目做好批准服务信息的发布,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重点局、县城管局做好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栏目的持续更新与维护,配合单位按照牵头单位提供的建设项目名单做好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栏目有关信息的持续更新发布工作,并及时将信息链接地址报送给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单位,各单位之间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相互报送、备案信息形成程序性、常态化工作。
三、监督保障
(一)县发改委8月15日前向县政府信息中心提供我县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台账,包括我县2017年、2018年已经竣工的重大建设项目、目前在建的重大建设项目、正在报批的重大建设项目,以后每年的5月、11月向县政府信息中心提供最新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台账,以便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调度会,会同有关单位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信息中心定期进行网上巡查,及时指导、规范各单位信息公开网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栏目的信息发布工作。县政府信息中心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栏目信息发布工作纳入各相关单位的2019年度政务公开考评成绩,分值权重不低于20%。
(三)各单位向县政府信息中心报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员名单、职务、联系电话,并加入QQ群:838432708。县政务公开办联系人:朱静,电话:2521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