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批准通知书
无为农业新技术示范应用研究中心 :
你报来的关于“申请成立无为农业新技术示范应用研究中心 ”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核,“无为农业新技术示范应用研究中心 ”符合成立登记条件,材料齐全,准予登记,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希望:1、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并按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2、不要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3、登记事项发生变动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4、组织重大活动要及时报告登记管理机关,接受检查、监督;5、按时参加年检活动。
此复。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