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司法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2021-06-01 11:30信息来源: 无为县司法局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无为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无为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无发〔2010〕13号)精神,设置无为市司法局,为无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内设机构

市司法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关系,督办有关会议决议及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调查研究、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保密、档案、接待、信访和信息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政工股(挂宣传教育股牌子)

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承办市依法治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有关执法部门开展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各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基层工作管理股

负责抓好全市司法助理员、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抓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四)公证律师管理股

指导全市律师、公证和法律顾问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律师机构和律师执业活动;监督管理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及律师、公证员证照的年检工作。

(五)社区矫正管理局

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的委托,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依法开展社区影响调查评估;依法做好社区矫正法律文书和社区矫正人员的交接工作;负责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变更居住地等事项的审批;负责人民法院禁止令的执行;负责办理对社区矫正人员警告、提出治安管理处罚建议、提出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建议、继续保外就医手续、提出减刑建议等重点执法事项;组织指导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心理矫正工作;指导和监督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定期开展执法和监管安全检查;组织查找或追查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脱离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将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收监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送交监狱或看守所;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适应性帮扶;组织指导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处置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办理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矫正终止的相关手续;负责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培训;其他应当由市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的职责。



二、人员编制

市司法局机关司法专项行政编制为20名。

部门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纪检组长1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

五、其他事项

无城等20个司法所(副科级建制)。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联系电话:055****32600

邮箱:whs******j126.com;

    邮政编码:238300;     

    办公地址: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11号;

网址:http://www.wuhu.gov.cn/public/content/12867641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 李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