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发布时间:2023-01-03 15:41信息来源: 无为市司法局阅读次数: 字体:【  
机构职能
1、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2、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公证和律师工作;3、承办涉港澳台律师工作相关事务;4、编制全市公证名册并公布。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规划全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5、承担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6、监督管理全市律师机构和律师执业活动;7、负责对全市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申请及律师执业证办理、变更、注销申请等事项的材料初审和转报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聘请和管理。承担全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指导、监督工作;8、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9、参与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工作;10、负责指导、督促律师事务所开展党建工作;11、管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并指导实习工作。
联系电话
0553-2532606
负责人
马浩宇
办公地址
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11号无为市司法局一楼102室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