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司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总结

发布时间:2023-12-29 17:04信息来源: 无为市司法局阅读次数:编辑:程斌 字体:【  

2023年,无为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部署,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稳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化。现将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以司法行政工作为核心,利用政务新媒体向社会群众公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2023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86条,发布意见征集信息2条,公开2023年本权力事项廉洁风险点情况,公开2023年本权责清单8项、公共服务清单14项、权力中介服务清单0项。公开无为市证明事项清单,涉及16个市直单位77项。同时,根据创建法治政府要求,新增公开了2020年至今的部分行政复议决定书共99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各项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2023年度暂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传真、信函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公开审查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主动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和事项清单,为群众提供更清晰的查询指引。二是严格实行信息三审制度。防范重大舆情风险,全年未发生舆情风险。针对隐私排查、错敏词排查的反馈问题,及时整改。三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人员责任意识,通过机关例会传达政务公开的重要性,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务公开相关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深化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清理规范和优化整合。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搭建点线面结合、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立体化、全覆盖的公开体系,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主动发布,实时动态更新。
    (五)监督保障
    对标年度重点任务,按照“专人专项”原则,进一步明确人员分工,压实工作职责。按月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每项任务落实到位。根据季度公开测评结果,及时整改相关工作,保障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在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定问题,例如:相关的工作人员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发布时间不够及时、部分栏目更新缺乏实质性内容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利用工作例会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专人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定期对各个栏目更新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更新速度,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由办公室统一对各股室进行反馈。
    三是要求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及时跟进各股室相关业务进展情况,在有实质性信息产生时及时收集,动态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事项
    以安徽省司法厅开展的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为抓手,通过规范信息内容。全面梳理我局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做到信息全面、格式正确,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完善业务公开。主动发布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公开典型法律援助案例以及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落实政务公开便民化。强化平台建设。畅通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渠道,依托政务公开网、司法行政网、法律服务网以及两微一端、公示栏等平台,合理设置公开模块和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