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无为市“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3 09:01信息来源: 无为市司法局阅读次数:编辑:程斌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镇法宣办:

现将《无为市“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在贯彻落实“1+N”行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送市司法局、市法宣办。

 

 

无为市司法局              无为市法宣办

                           2024年417

 

 

 

 

无为市“1名村(居)法律顾问+

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服务中的作用,根据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和芜湖市司法局、芜湖市法宣办关于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以下简称“1+N”行动)的精神和要求,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以“1+N”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质效,强化激励保障,形成整体合力,助力为全面依法治市夯实基层基础。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1+N”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互帮互学、相互促进、注重实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和法律服务水平。

(三)工作目标。2024年6月底前,全市各镇至少有1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与所在村、社区至少1名具有“两委”委员身份的“法律明白人”结对子;2024年12月底前,全市各镇所有村、社区的法律顾问与所在村、社区至少1名具有“两委”委员身份的“法律明白人”结对子。通过结对行动,使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明白人”的培训更加常态化、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作用发挥更加明显。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1+N”行动始终,使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转化为基层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

(二)密切工作衔接机制。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结对子,畅通面对面工作渠道,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乡村“法律明白人”熟悉辖区公共事务、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把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室、调解工作室、百姓评理说事点等场所,打造成“1+N”行动密切协作、工作有机衔接的平台,双方定期交流信息、研究推进工作。

(三)加强业务培训交流。司法将指导、培训“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工作纳入村(居)法律顾问职责范围及服务协议重要内容。指导、督促村(居)法律顾问在驻村(居)“问诊”期间,面向“法律明白人”开展经常性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活动,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按照“法律明白人”分级培训原则,司法局将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在“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上开展法治讲座;司法所要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对辖区内所有“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培训。

(四)共同推进依法治理。在村(居)法律顾问参与起草、审查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参与经济项目谈判、签订重要合同,进行有关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论证等工作过程中,积极吸纳“法律明白人”参与,共同研究解决问题,从源头上提升基层组织依法办事水平。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要共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共同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推动结对全覆盖。要按照“1+N”行动工作目标,根据实际制定结对计划进行结对,到2024年底前实现所有村和社区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结对全覆盖。要在已培养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中进行优选,与村(居)法律顾问进行结对。目前暂未培养“法律明白人”的行政村、农村社区,以及城市社区,要按照全市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意见及妇女“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要求,全面启动“法律明白人”的培养、认定工作,按照要求进行结对。各法宣办汇总结对情况,填写《芜湖市“1+N”行动结对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6月底前报市法宣办。

(二)规范“法律明白人”培养。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明白人”的遴选、培训、使用和动态管理,切实有效提升“法律明白人”的履职能力。对因工作岗位变动、身体等原因无法履职的,要予以辞退;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经考评不合格等情形的,要及时清退。

(三)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要积极探索创新,为“1+N”行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机制、人才、物质等保障。建立结对联系制度,如实记录结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及结对工作考评情况,推动结对工作务实有效。司法所负责填写并保管《无为市“1+N”行动结对联系档案卡》(附件2)并报市法宣办备案。对在行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选树先进典型经验。

 

 

 

 

 

 

 

 


附件1

无为市“1+N”行动结对情况统计表

单位:

镇、村(社区)基本情况

法律顾问基本情况

法律明白人基本情况

结对时间

XX镇

XX村(社区)

姓名

所在律所

联系电话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XX村(社区)

 

 

 

 

 

 

 

 

 

 

 

 

 

 

 

 

 

 

 

 

 

 

 

 

 

 

 

 

 

 

 

 

 

 

 

 

 

 

 

 

 

 

 

 

 

 

 

 

 

 

 

 


附件2

无为市“1+N”行动结对联系档案卡

法律顾问

(照片)

法律明白人

(照片)

 

 

 

 

 

 

 

 

所在村居及职务

 

 

 

 

 

 

开展

活动

情况

记录

 

 

 

 

 

 

 

 

 

 

 

 

 

 

 

 

考评

情况

记录

 

 

 

 

 

备注

此档案卡由县市区法宣办指导、督查司法所及时填写,并收集保存

 

政策咨询 我要问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5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