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司法局HB-2019001划拨宗地地块、HB-2019006划拨宗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无为市司法局HB-2019001划拨宗地地块、HB-2019006划拨宗地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由农用地变更为行政办公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的规定,无为市司法局委托安徽核工业勘查技术总院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了调查报告。本地块已于2025年04月25日通过专家评审,评审结论为本地块均不属于污染地块。
特此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