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无为市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文件精神,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违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
(二)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问题。
(三)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问题。
(四)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的问题。
三、线索反映方式
征集问题线索期间,相关问题线索可以通过书面、电话(0553-2532506)、电子邮件(1251699211@qq.com)等方式向无为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反映。
四、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上述明确的四类涉企突出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二)反映问题线索时应注明问题发生时间、涉及的执法单位、执法类型、问题内容、有效联系方式、是否需要个人信息保密等,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予以保障。
(三)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无为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