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待结算资金清理确认公告
市直各执收单位:
根据《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中待结算资金超过一年仍无执收单位确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告后直接划缴国库”。截止2025年1月15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中2023年底前尚未确认的待结算资金4356847.64元,共计651笔(见附表)。请各执收单位对本文所附的待结算资金认真核对清查,并于2025年2月15日前,登录单位非税系统和统一支付平台,对本单位执收的能够确认的非税收入进行确认。逾期非税局将对未确认的待结算资金报请市财政局批准后,以“其他收入”预算科目划缴国库。
特此公告。
附件:无为市2023年非税收入待结算资金明细表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