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人社常用政策解答
一、如何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城乡居民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填写《无为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根据税务部门相关规定缴费参保。
联系电话:0553-6322095
二、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什么优惠政策?
对重度残疾(二级以上)、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市财政按照最低缴费标准(每年100元)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30元政府补贴。对独生父母(须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和农村居民双女父母(双女父母须落实绝育措施),当年缴费时在享受正常缴费补贴基础上,另增加30元缴费补贴。
联系电话:0553-6322095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的缴费标准如何确定?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等15个档次,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如需变更缴费档次,应到村(社区)提出申请,下年度按新的档次确定缴费。
联系电话:0553-6322095
四、居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后,达到什么条件可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居民达到60周岁且按规定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按《无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无政〔2011〕125号)规定,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补缴不得超过15年;距离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联系电话:0553-6322229
五、怎样办理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参保人员应在年满60周岁的当月,凭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者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办理,镇社保所按月上报待遇核定材料由市居保中心核定养老待遇,养老待遇于次月开始发放。对达到享受待遇年龄时未正常缴费的人员,应补缴欠费;对补缴的人员不享受各级政府的财政缴费补贴,其保险待遇从补缴次月开始发放,不予补发。
联系电话:0553-6322229
六、如何进行退休人员年度养老资格认证?
1.网上方式:手机下载皖事通APP,注册登录后,主界面所在位置选择“芜湖市”,搜索“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事项,点击进入选择“本人认证”模块即可进行认证,也可点击下方“协助认证”帮助亲友认证。注:刷脸之前需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及家庭住址方可进行认证。认证有效期为一年(365天)。
2.现场认证方式: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至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楼进行现场认证,认证有效期为一年(365天)。
3.异地协助认证方式:可在所在地社区(包含村委会)填写《异地居住协助认证表》或开具居住证明,签字盖章后寄至无为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楼15-16号窗口,证明有效期为一年(365天)。
温馨提示:建议通过皖事通APP认证,方便简洁,无需出门,认证周期为365天。
联系电话:0553-6399600
七、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
依据皖人社发〔2021〕17号文规定,我市范围内灵活就业人员仅需凭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可按月、按季或按年申报缴费。
温馨提示:参保人员可携带有效证件前往市养老局窗口办理参保手续,也可通过皖事通申请办理。皖事通APP里搜索“灵活就业人员”即可看到办理参保手续的页面。
联系电话:0553-6323579
八、如何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依据皖人社秘〔2021〕239号文规定,取消省内转移,省内流动就业时不再办理社保转移,直接由新参保地办理接续参保手续即可。对省外办理转移手续,可通过“掌上12333”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办理。
温馨提示:外地转移至无为需要外地保险中断缴费,通过“掌上12333”APP申请转入至无为即可。
联系电话:0553-6323106
九、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范围有哪些?
1.属于劳动关系且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以内;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个人与个人之间的雇佣关系、单位与单位或单位与个人之间劳务合同纠纷以及非基于劳动关系引起的债权债务纠纷等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范围)。
联系电话:0553-6611945
十、投诉人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举报,需提供哪些材料?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劳动合同;
3.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报名表”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微信聊天记录等有关证据材料。
联系电话:0553-6611945
十一、现场投诉举报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 当事人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或举报;
2. 填写登记表;
3. 提交证据材料、个人身份证件;
4. 接受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于受理当日立案;
5. 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取证,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6.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调查完成,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7.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7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8. 劳动保障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9.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完毕,对案件进行结案。
联系电话:0553-6611945
十二、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如何办理?
由学校、人才中心、用人单位通过机要或EMS邮寄至无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不得交由本人自带)。
详细地址:无为市幸福路与裕溪路交叉口(无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收件人:档案室
邮编:238300
联系电话:0553-6616395
十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如何办理?
本人或委托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版一份(自行登录学信网打印)、各阶段档案材料(高中或中专、专科、本科,档案须密封完好)等5项材料,到无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窗口办理。
联系电话:0553-6616395
十四、留学档案如何办理存档?
本人或委托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高中学籍等国内学籍材料、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成绩单原件及翻译件原件(翻译件需加盖翻译公司公章)、国外毕业证书复印件及翻译件、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劳动合同等7项材料,到无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窗口办理。
联系电话:0553-6616395
十五、档案调出如何办理?
1.现场办理:本人或委托人携带调档函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到无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窗口办理。
2.网上办理:登录“安徽公共招聘网”,点击“档案调出申请”。
联系电话:0553-6616395
十六、党员材料调出如何办理?
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党员档案调取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到无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窗,密封盖章后方可由对方带走。
联系电话:0553-6616395
十七、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条件什么?
1.必须是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且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2.必须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联系电话:0553-6613075
十八、职业技能培训对象包括那些?
16-65周岁且不具有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
联系电话:0553-6328052
十九、办理就业创业证需要什么材料?在哪里可以办理?
办理就业创业证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两张本人2寸照片、其他就业失业证明材料等,可以在户口所在镇或常驻镇的为民服务大厅或社会事务办直接办理,也可以在无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业务办理。
联系电话:0553-6613561
二十、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法定退休年龄内,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未结清贷款(除扶贫贷款、助学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以外)且经营实体在无为市范围内的可申请个人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产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限制性行业除外)。
联系电话:0553-6612067
二十一、个人如何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目前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申请50万元,申请人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系统查询结果截图、人员类别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及其配偶征信报告(包括婚姻状况相关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到经办银行(徽银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办理。
联系电话:0553-6612067
二十二、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保所在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联系电话:0553-6612684
二十三、如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康复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哪个市?芜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可以根据工伤职工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鉴定或确认申请。
鉴定项目主要包括:1.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2.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3.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4.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的确认;5.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继续治疗的确认;6.停工留薪期或工伤复发治疗期间对护理需要争议的确认;7.工伤康复确认;8.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9.旧伤复发的确认;10.供养亲属劳动能力的鉴定。
联系电话:0553-6612684
二十四、工程系列职称有哪些取得方式?
目前取得职称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评审和认定。
联系电话:0553-6610117
二十五、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可以认定工程系列职称?
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一)取得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后,见习1年期满,可直接认定为技术员。
(二)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见习1年期满;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直接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三)取得博士学位的,可直接认定为工程师。
联系电话:0553-6610117
二十六、工程系列职称如何评审?
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根据当年各级评审委员会发的评审通知,准备评审材料,其中评审高级职称由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推荐至安徽省评审,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由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推荐至芜湖市评审,工程系列初级职称由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推荐县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联系电话:0553-6610117
无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