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2024年7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等文件规定,我局于2024年8月1日对下列工伤认定申请案件(见附件)拟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5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无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股联系。
联系电话:055****12684
联系地址:无为市人民政府工伤股A2082024年7月工伤认定人员名单公示 .xlsx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等文件规定,我局于2024年8月1日对下列工伤认定申请案件(见附件)拟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5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无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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