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各用人单位: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5〕32号)文件要求,自2025年9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调整后的无为市最低工资标准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元。
上述标准包含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各镇、开发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落实到位,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附件: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表
无为市人社局
2025年9月23日
附件
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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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次 |
月最低 工资标准 (元/月) |
非全日制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 (元/小时) |
执行的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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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2320 |
23 |
合肥市区,铜陵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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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2170 |
22 |
淮北市区,宿州市区,蚌埠市区,淮南市区、寿县、凤台县、毛集实验区,滁州市区,六安市区,马鞍山市区,芜湖市区,宣城市区、广德市,池州市区、九华山风景区、青阳县,安庆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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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2100 |
21 |
亳州市区,阜阳市区,黄山市屯溪区、黄山风景区,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定远县,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六安市叶集区,当涂县,南陵县,宁国市,东至县、石台县,桐城市、怀宁县、潜山市、宿松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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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2000 |
20 |
濉溪县,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颍上县、界首市、临泉县、阜南县、太和县,含山县、和县,无为市,郎溪县、泾县、绩溪县、旌德县,枞阳县,岳西县、太湖县、望江县,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黄山市黄山区、黄山市徽州区 |
注:上述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皖公网安备340225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