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简介
无为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简介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要求,特编制《无为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规划于2014年12月30日经无为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1条 规划期限
2013-2030年。
其中,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
第2条 规划范围
1、县域
无为县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约2083平方千米。
2、规划区
规划区范围:包括无城镇(不含原仓头镇)、福渡镇和泥汊镇—十里墩乡G347(原S319)以北地区。
总用地面积约175平方千米,占全县总面积的8.4%。
3、中心城区
东至环城东路—环城南路、西至北沿江高速—花渡河、南至西河—马口河、北至环城北路—北门外大街—通江大道,总用地面积约76平方千米。其中城市建设用地41平方千米。
第一章 城市性质与发展规模
第一节 城市性质
第3条 城市性质
芜湖市域副城区,高端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市域西部综合型滨江生态宜居城市。
第4条 城市主要职能
皖江北岸区域次中心城市、沿江产业基地和交通物流中心、宜居宜业的生态滨江新城。
第二节 发展目标
第5条 发展目标
经济活力凸显,人居环境优良,社会和谐安定的现代化皖江次中心城市。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全省县市前列,实现经济实力雄厚、社会事业进步、人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的城乡发展目标。
第6条 发展指标
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活质量、基础设施、资源与生态环境5个方面,共44项量化指标。(见附表1)
第7条 发展战略
以“转型、重构”为总体发展战略,通过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实现无为的跨越式发展。
1、协调发展
按照“融入长三角、建设新无为”的思路,推动跨江发展和合作,实现资源共享、设施共建、产业互动发展。加速提升县域西部地区建设水平,缩小东西部发展差距。加快无城与高沟的联动发展,远景实现无为中心城区与高沟一体化发展。
2、沿江开发
紧抓建设长江经济带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无为临江优势,以沿江地区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和现代物流等产业。
3、双轮驱动
坚持工业化、城镇化齐头并进。把加速工业发展作为提升无为经济实力的核心战略,推进产业集中布局、集约发展,提升工业化水平和质量。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引导人口向中心城区和新市镇(中心镇)集聚,提升城镇化水平。
4、品质提升
以环境保护为前提,加强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绿地系统,彰显无为滨江、绿城的城市特质;着力提升城乡各项服务功能,重点提升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功能,显著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
第三节 发展规模
第8条 新型城镇化战略
1、强化中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实施“强化中心、区域联动”策略,做强做优中心城区,并逐步实现中心城区与高沟一体化发展;实施“网络融合”策略,从城乡二元发展走向城乡协调发展,促进中心城区、镇与农村社区网络融合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镇村体系。
2、差别引导,促进片区差异发展
依托地域间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基础和经济联系的差异性,确定不同的功能片区,明确各功能片区城镇的职能类型和发展方向,并确定以中心城区、新市镇(中心镇)为核心,引领片区发展。
3、协同并重,促进城乡品质提升
城镇要在实现规模增长的同时,注重品质的提升;同时加强城镇建设与历史人文资源和乡村绿色基底的连通,传承和凸显绿色宜居的城乡空间特色,提升城乡环境品质和居民生活质量。
4、畅通路径,促进进城农民市民化
适度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产业,为农民城镇化创造最先决的就业条件,同时加强对进城农民的就业技能培训;科学确权,明确农民承包地、宅基地和住宅的使用权益,颁发使用权证;建立“农民城镇化保障性住房”制度,为进城农民提供廉价住房。
第9条 人口规模
1、全县总人口70万左右,城镇人口49.1万左右,城镇化水平70.1%。
2、中心城区人口38万左右。
第10条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全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4平方千米左右,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1平方千米以内。
第11条 城镇建设用地标准
中心城区、新市镇(中心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