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

发布时间:2023-01-12 20:24信息来源: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无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李环 字体:【  

(一)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1. 无为市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和主债权及抵押合同集成表或芜湖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企业通过国家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APP出示电子证照二维码或动态码获取身份信息,无需提交身份证明)

2. 不动产权属证书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核验材料,无需提交

3. 主债权、抵押合同通过提交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和主债权及抵押合同集成表申请的,无需提交

(二)相关提示

1. 申请人双方共同申请。

2. 抵押权注销登记与抵押权首次登记可合并办理。

3. 对于法律禁止抵押的下列财产,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1)土地所有权、海域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不动产;

5)依法被查封的不动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4.主债权合同应是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

(三)办理期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补充材料时间不含工作时限内)。

(四)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每件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

工业类项目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五)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收费)—审核(记载登记簿)—缮证—发证。(六)无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电话

业务咨询: 0553-6335644

档案查询: 0553-6327804

权籍调查: 0553-6322072

监督(举报): 0553-6326106

(七)无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址:无城镇金塔西路284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上午:8:00  —— 12:00

下午:14:30 ——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