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证、换证
(一)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1. 无为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人个人通过刷脸、企业通过国家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APP出示电子证照二维码或动态码获取身份信息,无需提交身份证明)
(二)相关提示
1. 申请补办登记前,需在登记机构调档挂失,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上刊登遗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将有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申请人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2. 征收范围内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权利人挂失后,不需要申请补发,可向征收部门提供不动产登记簿、房屋登记簿或房屋权证存根等。
3. 2016年6月30日起,不动产登记实行统一登记,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之上的房屋等建筑物不再单独补发土地使用证、房屋权属证书。
4、因破损、污损、填制错误的申请换发不动产权证书。
(三)办理期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补充材料不含工作时限内)。
(四)收费标准
1. 权证工本费:10元/证。
(五)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收费)—审核(记载登记簿)—缮证—发证。
(六)无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电话
业务咨询: 0553-6335644
档案查询: 0553-6327804
权籍调查: 0553-6322072
监督(举报): 0553-6326106
(七)无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址:无城镇金塔西路284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上午:8:00 —— 12:00
下午:14:30 ——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