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办理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为更好地方便外国人持永久居留证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办理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现予发布,供参考。
问:什么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答: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下简称永居证),是国家移民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批准其在境内永久居留后,为其签发的法定身份证件。该证作为个人身份证件可单独使用,持证人可在住宿登记、购买车(船、机)票等需要证明个人身份的场合作为合法凭证,无须再出示其外国护照。
问:新旧版永居证有什么关系?
答:新版永居证正式启用签发后,国家移民管理局将停止签发2017版永居证,既往版本的永居证(含外国人永久居留证、2017版永居证)在其有效期内仍可正常使用,有效期满后需换发新版永居证。
新版永居证除了增加“姓名/Name”项目和调整部分布局图案外,证件号码长度由既往版本永居证的15位变更为18位(17位数字+1位校验码),且如持证人曾持有既往版本的永居证,则在其新版永居证证面加注其原15位永居证号码信息。
新版样证:
现版样证:
问:个人持新版永居证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吗?
答:当然可以,我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和硬件已进行升级改造,并完成样证测试,现已支持外国人持新版永居证按照现行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问:旧版永居证有效期内是否还能使用,必须要换成新版永居证才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吗?
答:可以使用。不动产登记业务支持新版、现版永居证兼容并用。新版永居证正式启用签发后,国家移民管理局将停止签发 2017 版永居证,现版永居证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持证人可根据个人需要,适时申请换发新版永居证。
问:永居证是否可以单独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答:新旧版本永居证均可作为个人身份证件单独使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不需要额外提供护照等辅助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