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不动产登记信访、投诉等反映问题处理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工作作风,畅通不动产登记工作信访、投诉渠道,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合法、规范、廉洁、高效,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无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访、投诉工作机制。
一、信访、投诉内容
1.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如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
2.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工作人员存在怠政懒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腐败等问题。
3.工作不规范问题。未依规办事,工作流程不规范,超时办结业务等问题。
二、投诉渠道
主要包括现场投诉、意见箱投诉、网上投诉和电话投诉等。
(一)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在政务服务中心直接投诉也可拨打12345热线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电话 0553-6326106
(二)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在政务服务中心直接投诉,也可拨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报投诉电话 0553-2532800。
(三)登记工作不规范问题。可通过无为市人民政府官网市长信箱、12345 热线进行反映投诉。也可区分不同业务类型拨打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电话。
涉企不动产登记咨询投诉电话:0553-6326106。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投诉电话:0553-6321771。
(四)以上投诉内容也可通过信箱或网址进行投诉举报信箱: 451523043@qq.com
投诉网址:
https://www.ww.gov.cn/hdjl/ldxx/index.html
三、投诉办理
投诉内容属中心办理的,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办理,并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向有关部门投诉的,针对涉及到本中心业务的,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如实提供情况;不属于本中心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投诉人相应投诉渠道及相关部门。
(一)投诉受理
群众来电、来访、来函的,由接听(收)人员填写《无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群众举报投诉处理单》,登记投诉(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主要问题等内容,
(二)投诉调查
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对投诉举报事项提出初步意见投诉举报调查方式有 :
1.查看视频录像;
2.通过电话或约见等方式,询问投诉人与被投诉人,了解事情经过,并做好记录;
3.向了解事情经过的群众及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询问,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投诉处理及反馈
按照投诉事项不同情况,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
1.对于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的,由中心分管领导牵头,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中心负责人汇报,同时将处理结果向投诉人进行反馈;
2.对于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由中心党支部进行初查,情况属实的由中心党支部指派专人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局党总支研究,做出处理决定,在处理决定下发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进行反馈;
3.对于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登记工作不规范问题,违反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情形的,由分管领导牵头,安排专人进行初查情况属实的按相关规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中心负责人,在作出处理决定后 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进行反馈;
四、信访、投诉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环
副组长:刘静平、徐 勤、周二勇
成 员:何基平、张 劲、赵 轶、汪少春、任海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何基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