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05号孔令朋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0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证书(证明)名 称 |
证书(证明)编 号 |
公告作废依据文件 |
公告时间 |
备注 |
1 |
孔令朋 |
无城镇九洲花园精品服饰街西侧一层*室 |
房产证、土地证 |
无房004838、无国用(2009)第1316号 |
无为市人民法院(2021)皖0225执1450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及相应协助执行通知书 |
2024年0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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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