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往年土地整治未入库项目举证入库工作技术服务采购合同

发布时间:2024-05-10 15:53信息来源: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黄磊 字体:【  

无为市往年土地整治未入库项目举证入库工作技术服务采购合同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安徽汉谷测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服务

1.2.1 服务名称:无为市往年土地整治未入库项目举证入库工作技术服务;

1.2.2 服务内容:对往年土地整治未入库项目现场拍照举证、正射影像图制作、地类认定、内业审查、入库备案等工作

1.2.3 服务质量:按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文件规定的工作规范、标准交付成果,通过审查。

1.3 价款

工程总价款:¥228800.00元(大写: 元整)。

1.4 付款方式和结算账户

1.4.1 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合同签订后,项目完成超过50%并通过上级核查入库后支付5%,尾款待项目全面完成并通过上级核查入库,全部拔付,最终付款额根据业主方的年度预算情况安排,如预算不足则向后续年度顺延。

1.4.2 结算账户

乙方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华府骏苑支行

银行账号:34001465908052502115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服务期限:202412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自然资源部、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为准)。

1.5.2 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1.5.3 服务方式:符合监管系统入库成果格式和要求。

1.5.4 售后服务:本项目通过验收后提供一年的售后服务。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0.1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1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为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安徽汉谷测绘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何旭光             或授权代表(签字):汪婷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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