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向全社会广泛征集重点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并实行举报奖励的通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0 09:39信息来源: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编辑:齐喻龙 字体:【  

为进一步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无为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向全社会广泛征集重点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并实行举报奖励,特通告如下:

一、举报类型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二)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通过霸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渗透农村基层组织、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国有和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三)在市重大项目建设中煽动聚众闹事、强揽工程、强卖材料、强行阻工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土地流转、拆迁、项目建设等政策落地过程中,为谋取不当利益煽动群体闹事、阻碍政策执行和对抗法律的黑恶势力;

(五)在信息网络、住房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市场监管、金融放贷、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诈骗、暴力催收、垄断资源、强揽强占、非法放贷、强买强卖、侵害未成年等行为的黑恶势力;

(六)危害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组织、胁迫、唆使、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聚集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八)利用社交电商、消费返利、投资理财、创业就业、兼职培训,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从事网络电信诈骗、到境外赌博,实施非法拘禁人员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九)其他相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行业领域乱象线索。

二、举报方式及要求

(一)举报人可以通过来电、邮件、来信或其他途径和方式进行举报。

1.举报电话:无为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0553- 2532095

2.网络举报:市扫黑办邮箱 wwsshb@sina.com;在长安无为微信公众号“我要说事”平台中举报(注:事件类型一定要选涉密事件)

    3.来信举报:无为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 邮编238300;市信访局门口(府苑路府苑小区对面)设有举报信箱。

4.来访举报:无为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    址:无为市人民政府六楼

(二)举报人可采用实名或匿名方式举报。实名举报的,举报人应向举报机关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特殊情况以匿名方式举报的,举报人可以使用6位以上数字或字母组成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或采取拍照、录制视频等方式保留原始凭证,案件查处单位根据举报信、有关代码或原始凭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

(三)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以及是否持有管制刀具、枪支等情况。

三、举报奖励

举报人提供的证据、线索,经查证属实,将区别不同情况,分别给予500—5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我们将对举报人情况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无为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