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项目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跟审)公开征集公告
一、根据2023年8月23日无为市财政局办公室印发的《无为市财政局关于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价工作有关事项的调整通知》财监字[2023]86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无为市住建系统实际情况,现征集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无为市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项目施工合同估算价:84074386.27(施工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共8个片区,改造项目所在社区有金河社区、西苑社区、泰山社区、文景社区、芝山社区、五华社区、皇武社区、太平社区。建筑面积约37.7万平方米 ;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为建筑公共部位(楼梯间、外立面、屋面)改造、雨污水疏通改造、照明设施改造、安防设施改造、公共设施建设提升、道路提升改造、景观绿化改造等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为建筑公共部位(楼梯间、外立面、屋面)改造、雨污水疏通改造、照明设施改造、安防设施改造、公共设施建设提升、道路提升改造、景观绿化改造等和弱电下地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无为市;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项目合同估算价:84074386.27(最高投标限价)。
项目地点:无为市。
三、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内容及质量的要求和标准
服务内容: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跟审)。包含:施工阶段过程中工程实体工程量确认(含对隐蔽工程工程量确认)、控制量、价及变更签证、进度款等造价审核,参与市场价格询价并确认询价结果,对施工结算文件审核并出具结算一审报告,配合二审等服务内容。
服务质量要求和标准应符合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及本合同相关约定。
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竣工结算审价工作止。
五、征集方式: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取“一项目一征集”的模式。
六、征集范围:符合基本条件的造价咨询机构自愿报名参加。
七、征集报名数量要求:每项目参加报名应不少于3家造价咨询机构。如该项目无造价咨询机构自愿报名或少于3家的,则由造价中心通过邀请符合基本条件的咨询机构参加报名的方式。如咨询机构拒绝邀请,则后期项目也不再接受该咨询机构的审价报名。
八、报名地点:无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九、报名时间:无为市住建局征集网上公告发布开始3个工作日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30日16:00止。
十、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1:1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清晰并加盖公章)。
2、填写审价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表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原件(见附件),
3、完整的审价项目组成员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原件和1:1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清晰并加盖公章)。
4、签字及加盖公章的服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
5、现场报名,须一次性提供所需的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原件初审后自行带回,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不退还。
6、已有无为市住建系统审价项目初稿意见书在本公告发布时未完成的(以发至造价中心审价专用信箱时间为准),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做为本次项目组的负责人。
(二)报名管理:
1、报名资料及资格审查,不接受重复报名和重复提交,现场初审和联合复审,审查未通过的,不在本次征集范围内。
2、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列入“黑名单”,不接受之后该单位的相关业务,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3、报名资料不齐全的、未按要求填写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全或不清的、业绩不符的、公司及执业人员未事先在造价中心备案的或备案未通过的、扰乱报名现场秩序的、被行业管理部门及市造价中心列入诚信不良记录或列入“黑名单”的、初审和复审不合格的、执业过程拒绝监督检查等其他不良行为的,均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在本次征集范围内。
十一、征集跟审机构的基本条件:
1、报名参加的咨询服务机构及项目组成员需熟悉结算审价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市文件的规定及流程。
2、参加报名的造价咨询机构需事先在市造价中心备案,除公司发生变化外,无需重复备案,落实备案管理制度。
3、咨询服务机构配备不少于3名本公司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其中至少有 1名造价师为 土建专业。
4、在项目跟审过程中,即资料交接、问题对接、现场核量、参加审价会议、报告签章等重要环节需本公司注册已备案并实际审价的造价工程师本人完成,严格执行“人证合一”、“ 签章统一”“三级复核”等规定。
5、遵守服务承诺等。
十二、全过程造价咨询(跟审)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含税)=项目施工中标总价×0.006×0.6。咨询费不足30万,按实计算;若咨询费大于等于30万元的按照29.8万元结算支付,不因施工周期提前或延误而调整,其他事项参照财政部门文件执行。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按工程月进度对应服务费的50%支付,累计支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在工程结算结束后经以市财政局关于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相关规定确认无争议一次性付清。
不论何种原因,项目被退审或未出具审价报价及结论的或财政备案未完成的,不支付审价费用。重新送审的,正常情况下由原审价机构继续审价;若原审价机构已不符合审价条件或存在审价不认真、不配合,人证不一,有意拖延、故意刁难,审价误差超范围,违反服务承诺及管理规定等不良情况,项目重新分配审价机构,与原审价机构委托合同自动解除,且不支付原审价机构审价服务费;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征集中标方法:
1、在现场初审和联合复审通过的报名单位中随机摇号抽取的方式分配。建设(承办)单位项目负责人、造价中心负责人现场见证确认,无为市住建局纪检组负责现场监督,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详见附表),中标结果网上公示,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2、被征集的中标造价咨询机构将所有现场报名材料完整的原件和类似项目业绩扫描成一个PDF文档(文件名称:公司名+项目名),要求1:1扫描且与现场报名原件一致,电子档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至邮箱3886183874@qq.com。
十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
1、以下为立即解除当前审价事项委托业务的情况,并后期项目也不再接受该咨询机构的审价报名:
(1)不能落实“人证合一”、“ 签章统一”的;
(2)在接到造价管理中心审价任务通知后24小时内未做出响应的。
(3)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被征集单位未主动或不配合签订《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的。
(4)其他不符合审价条件的情况。
2、被征集咨询机构须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法律法规及《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芜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芜政〔2015〕104号、《无为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价咨询服务机构考核实施细则》财监字[2023]69号、《无为市住建局项目结算审价工作实施管理办法》[2025-27]、《无为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政办[2023]11号)、《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结算审价工作实施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严把工程审价质量关。对应批准而无批准手续的项目内容不得擅自进行审价。实施程序上应参考《无为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当前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建字[2021]154号)的要求和规定。
3、合同中涉及的相关文件要求受托人自行通过网站或委托人查询、熟悉,遵守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五、征集人(采购人)其他需求:
1、项目中标后,不因项目建设内容调整而调整跟审服务费。项目单位中标该标段,不得参与本项目其他标段跟审服务,否则无效。
2、人员配备:跟审项目组人员配备最低不少于3名一级注册造价师,并不少于2人常驻施工现场,其中1人为一级注册造价师,由采购人负责对其考勤,中标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配相关人员。满足基本报名条件外的其他人员可自行添加,例:资料收集管理人员,可由其他专业人员兼职。
3、服务标准:执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编号:CECA/CC7-2012)
4、违约责任:
(1)、跟审服务单位不及时提交跟审方案、报告意见(因采购人原因所致除外),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仍未提交的,跟审单位每次按本合同跟审费的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因跟审人员违背合同工程造价条款等,出具跟审结果不真实,不准确的,跟审单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采购人损失,同时跟审单位每次按本合同跟审服务费费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3)、跟审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或不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造成项目损失的,采购人将有权要求跟审单位更换工作人员,并给予跟审单位相应的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项目负责人2000元每人次,普通工程师500元每人次
(4)、施工结算中,跟审单位对跟审质量严格审核把关,出现偏差对跟审单位的处罚参照《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结算审价工作实施管理办法》执行。
(5)、由于跟审机构工作失误或未按要求履行职责而造成损失,建设单位有权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6)、本项目按照“关于做好当前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建字﹝2021﹞154号)”及政府其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05月27日
无为市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项目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跟审)项目审价报名表
企业名称 |
(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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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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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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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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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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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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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职业资格 |
从事造价行业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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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名称 |
业绩金额(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
业绩类型 (审核、审价、审计) |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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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 名称 |
专业 |
注册证号 |
职(执)业证号或管理号或证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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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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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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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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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网上公示,报名人需认真填写完整,如没有,须填“无”,可加副页。
2、类似项目业绩为建筑、市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需填写近三年内(本公告发布时上推三年,即2022年5月27日至2025年5月27日),造价咨询业绩为完成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清单编制、审核(复核)、全过程造价咨询(跟审)、结算审价(工程审计),本次征集报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业绩总金额不应小于5000万元。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审价(复核)报告或建设单位证明等,要求所提供的业绩能够完整清晰反映所需的基本信息,否则无效。
3、公示前,征集人核查拟被征集单位业绩等原件,拟被征集单位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一次性提供,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或虚假业绩视同自动放弃;核查未通过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姓名)系 (报名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为 (职务名称)。办理 (项目名称)报名全部资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特此证明。
报名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报名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办理 (项目名称)报名全部资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报 名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活动及签署文件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
服 务 承 诺
1、我公司自愿报名参加 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跟审)业务。
2、我公司对报名的项目组成员无不良记录,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负责。
3、我公司将对全过程造价咨询(跟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4、我公司将严格落实“人证合一”“签章统一”和“主动回避”“资料保密”等规定。
5、我公司不会对已委托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跟审)项目进行转让、放弃或无故拖延。
6、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组全体人员将严守执业道德,公平公正,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无为市政府及部门管理的规定,绝不“吃拿卡要”,廉洁自律。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将主动退出委托服务业务并接受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等相关处罚。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