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3-04-20 08:00信息来源: 无为市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编辑:张俊 字体:【  
序号 主要职责 实施机构
1 组织开展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协调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文电、机要、宣传、信息、政务公开、督办、保密、信访、档案、内保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外事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考核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拟订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农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农业农村经济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等工作。  办公室
2 负责落实国家惠农补贴政策。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起草畜牧业、饲料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起草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指导病虫害测报的监管工作。承担重大跨区域渔事纠纷处理工作。组织渔业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研究提出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建议,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作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机作业安全。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的建议,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进行调查。 农业股
3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研究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镇涉农企业的发展规划及政策建议。组织全县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的编制、储备和申报工作。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的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建设,协调落实有关扶持政策。指导农业行业协会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牌农产品、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申报和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农业对外贸易和援助有关工作。按管理权限承担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工作。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提出农业区域布局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规划建议。组织农业资源区域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品牌培育、保护和发展,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 乡村产业化指导股
4 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研究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参与拟定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监测并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5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指导农民体育工作。 科技教育股
6 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负责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股
7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提出农业水利和农村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农田建设管理股
8 负责本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协助指导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农业系列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和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职工出国(境)政审工作。负责本系统年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牧渔业四场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协助日常稳定和职工社保工作,指导农牧渔业四场的改革工作。负责本系统党建和群团工作。 人事股
9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农业农村经济建设重大项目。负责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的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和政府性采购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财务审计股
10 指导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区域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行使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有关清单制度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和办理。 行政审批股(法规股)


1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种子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负责种子市场和种子质量的监管;负责农作物新品种引种、试验、审定、示范、推广和保护。 无为市种子管理站(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牌子)
12 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承担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疫病报告编制并上报;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动物疫病预防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承担公益性技术推广职能,负责畜牧业重大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参与畜禽饲养、草业、品种改良等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订并组织实施,提出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措施,开展畜牧业职业技能鉴定。 无为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13 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等行政执法工作。 无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14 负责参与制定全县农技推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组织开展种植业的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开展技术咨询、指导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种植业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植物检疫、土壤监测化验等工作;负责种植业项目编报、审定、评估和实施等工作;负责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农民科技教育、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 无为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挂县植物保护站牌子)
15 负责宣传国家、省、市政府对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农机化统计分析和信息报告工作;负责全县农机维修、经营服务网点审定和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及零配件市场管理;负责承担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事故处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承担对农机人员的岗位职务培训和各类适用技术培训呢;承担农业机械的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农机科研及服务工作。 无为市农机管理局(挂农机化安全监理站牌子)
16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发展水产业的方针、政策、制定水产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调查研究、掌握和分析全县渔业生产动态和发展趋势,开展科技培训,推广养殖技术,调整渔业结构,指导全县鱼病防治工作,加快水产业发展;贯彻执行《渔业法》和省实施办法,贯彻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整治渔业环境,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渔民合法权益,加强渔业水域监测,保护渔业水域安全及珍贵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组织技术成果推广,加强苗种生产管理,加大新品种、新材料的试验、示范和推广,提高渔业科技含量,加速现代渔业进程;组织渔业项目的审定、申报和管理工作。 无为市水产局(挂渔船渔港监督站牌子)
17 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涉农违法案件,负责辖区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政、动物防疫、植物检疫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18 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及财务、资产管理、产权交易规范化管理工作。拟订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家庭农场培育工作。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协调落实有关扶持政策。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监测分析农民收入情况。承担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农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