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无为市2023年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1 08:00信息来源: 无为市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编辑:许瀚文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无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无为市农业农村局 无为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为市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无农财〔2023〕18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多种粮种好粮,开展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无为市2023年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8月10日        

  


无为市2023年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细则

一、水稻育插秧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强一增行动要求,以机械强农为目标,突出抓好水稻育插秧中心建设,补齐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短板,全面提高我市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2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目的意义

通过水稻育秧插中心建设,推广水稻种植育插秧技术,带动全市水稻机插秧水平全面提高。

)申报对象

我市范围内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建设目标和奖补标准

全市建设5个水稻育插秧中心,达到建设要求的,对每个水稻育插秧中心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建设内容及要求

1.基础设施。育插秧中心应建有育秧厂房100平方米以上或者相应育秧能力的育秧大棚500平方米以上等。

2.机具设施。配置育秧播种流水线及相应的配套机械,插秧机不少于5台(高速插秧机1台相当于2台手扶插秧机)。

3.育插秧能力。育秧中心年机插秧服务面积不少于1000亩。

)申报验收流程

1.申报材料。《无为市现代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建设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银行账号、相关票据(育秧播种流水线、插秧机等购机票据)作业服务合同(作业面积须与我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监测平台统计面积相一致)等材料,所有材料要求一式三份进行报送

2.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于83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3.申报要求。申报水稻育插秧中心不得同时申报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和粮食烘干中心。

4.评审验收。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建设主体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和验收,择优确定5家建设主体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补资金。

二、粮食烘干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强一增行动要求,以机械强农为目标,以粮食主产区粮食烘干中心建设为主要内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进粮食等主要农作物产后干燥机械化水平,确保粮食丰产丰收、安全入库。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2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目的意义

通过烘干中心建设,补上粮食机械化烘干短板,全面提高我市粮食主产区粮食烘干能力。

)申请对象

我市范围内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建设目标和奖补标准

全市建设5个粮食烘干中心,达到建设要求的,对每个粮食烘干中心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建设内容及要求

1.基础设施。烘干中心应有烘前处理区、烘干作业区和烘后暂存区。烘前处理区包括地磅、露天晒场等;烘干作业区包括循环式烘干机房或连续式烘干塔主体,以及配电房、热风炉等生产服务用房;烘后暂存区包括存放库房、周转仓等。

2.烘干能力。以循环式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循环式烘干机批处理量不少于60以连续式烘干塔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连续式烘干塔批处理量不少于300吨。

)申报验收流程

1.申报材料。《无为市现代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建设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银行账号建设用地设施用地证明材料烘干机铭牌照片材料,所有材料要求一式三份进行报送

2.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于83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3.申报要求。申报粮食烘干中心不得同时申报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和水稻育插秧中心。

4.评审验收。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建设主体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和验收,择优确定5家建设主体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补资金。

三、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强一增行动要求,择优扶持一批以农业机械化服务为核心,集农资统购、技术指导、咨询培训、产品销售等一站式综合农事服务为一体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2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目的意义

通过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加快机械换人进程,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申报对象

我市范围内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建设目标和奖补标准

全市择优评选建设为农民提供机械化耕作、种植、植保、收获、秸秆处理等服务的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2个,每个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评选条件

1.基础设施。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占地面积不少3亩,应建有机具存放及设施用房,有农机维修车间和培训教室,库棚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2.机械保有量。原则上拥有耕、种、收、管、烘等服务农业生产全程的农业机械,各类机具保有量不少于10台套。

3.年度作业面积。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要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并做好引导示范、培训宣传等工作。年耕、种、收、管等机械化作业面积不少于3000亩。

4.信息化建设。拖拉机、种植机械、收获机械等主要机具安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并纳入远程监控平台管理,能对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指挥调度。

)申报评选流程

1.申报材料。《无为市现代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建设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银行账号、建设用地(设施用地)证明材料或第三方测绘报告、10农业机械购机票据、作业服务合同(作业面积须与我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相关监测平台统计面积相一致)等材料,所有材料要求一式三份进行报送。

2.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于83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3.申报要求。申报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不得同时申报水稻育插秧中心和粮食烘干中心。

4.评选流程。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建设主体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和评选验收,择优确定2家建设主体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补资金。

四、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强一增行动要求,以机械强农为目标,以水稻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为主要内容,以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为突破口,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大力示范应用高性能、智能化农机装备技术,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助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2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目的意义

通过建设水稻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聚焦水稻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等生产环节,以提高机械化、智能化为重点,提炼总结全程机械化技术路线,探索生产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经验,基本建立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发展机制,推广应用具有前瞻性和示范引领作用的高性能、智能化、大中型农机装备,打造符合无为实际的适度规模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样板。

申请对象

我市范围内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建设目标和奖补标准

全市建设水稻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1,达到建设要求的,给予核心区申报主体一次性奖补20万元。

建设内容

1.基地布局和规模。基地以12镇或者13个行政村区域整体布局面积不少于10000地块平整、沟渠配套、水源充足、交通便利、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高的粮食功能区承担基地建设的申报主体须在基地布局内,且核心区面积不少于4000

2.实现全程机械化。水稻生产技术路线科学合理,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节水灌溉、机收减损和清洁烘干等高效绿色环保农机装备技术广泛应用,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和烘干环节机械化率均达到100%

3.经营管理基础设施完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的培训室、机库棚、维修间、烘干房、育秧中心等设施齐全。有为生产提供稳定服务的农机服务组织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队伍,农机装备性能先进,农机具配套比合理高效。

4.农机作业实现全程信息化监测。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植保无人机、联合收割机等重点机械均加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实时监控生产作业全过程,掌握生产进度和作业质量,实现远程信息化管理服务。

5.示范应用智能化场景。开展耕、种、管、收关键环节智能农机装备与技术试验示范,探索运用农业生产物联网系统,利用物联网技术,大田种植与机械化、智能化技术融合创新,初步实现生产智能化、作业精准化、管理数字化和服务网络化,为精准、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奠定基础。

申报验收流程

1.申报材料。《无为市现代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建设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银行账号、建设用地(设施用地)证明材料烘干机铭牌照片等材料,所有材料要求一式三份进行报送

2.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建设主83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3.评审验收。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建设主体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和验收,择优确定1家建设主体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补资金。

联系人:市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王支龙伍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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