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0 08:00信息来源: 无为市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编辑:范祎杰 字体:【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从事粮油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时间:2025416日前,逾期不予补报。

(三)建设内容及要求: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在全市建立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水稻高产攻关田5个、无为糯米生产示范基地21个。具体要求如下:

1.水稻高产攻关田:具体建设要求如下:①示范片交通便利、田块平整,田间地头无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且集中连片面积达500亩以上以第三方测绘面积为准必须采用机插秧模式生产无为市粮食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粮食生产类“头雁”和智慧芜湖大米示范基地优先申报;④推广应用水稻配方肥⑤记载水稻全过程生产记录(样式见附件4);⑥每个示范片需立一个标牌(式样见附件2),尺寸3米×2米,彩喷、铁架补助对象:承担水稻高产攻关田创建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2万元/个。补助方式::根据实际产量来确定补贴金额的补助方式,单产达到650公斤/亩及以上的,享受全额补助资金;单产水平不足650公斤/亩的,按照650公斤/亩的单产水平为基准折算最终补助金额(例如:单产水平为617.5公斤/亩,最终补助金额=617.5/650*12万=11.4万元);单产水平不足600公斤/亩的,不予奖补

2.“无为糯米”生产示范基地。具体建设要求如下:①示范片交通便利、田块平整,田间地头无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且集中连片面积达300亩以上以第三方测绘面积为准必须采用机插秧模式生产无为市粮食行业协会会员、粮食生产类“头雁”和智慧芜湖大米示范基地优先申报; 示范点必须100%开展订单生产(附订单收购协议)。⑤推广应用水稻配方肥⑥记载水稻全过程生产记录(样式见附件4);⑦每个示范片需立一个标牌(式样见附件2),尺寸3米×2米,彩喷、铁架补助对象:承担“无为糯米”生产示范基地创建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5万元/个。补助方式:根据实际产量来确定补贴金额的补助方式,单产达到600公斤/亩及以上的,享受全额补助资金;单产水平不足600公斤/亩的,按照600公斤/亩的单产水平为基准折算最终补助金额(例如:单产水平为570公斤/亩,最终补助金额=570/600*5=4.75万元)单产水平不足550公斤/亩的,不予奖补

3)高产竞赛奖补。为充分挖掘各创建主体生产潜能,对全市5个水稻高产攻关田单产开展高产竞赛活动,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气氛,并在其中遴选合适主体积极参与省级粮(油)生产高产竞赛。奖补依据: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田间实测单产为依据;奖补标准:对水稻单产排名在前3名的实施主体除项目奖补资金外,额外依次奖补3万元、2万元、1万元。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于《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286号)

、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符合申报条件,可填写好《无为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请表》(样式见附件1向示范所在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镇政府负责对本镇建设主体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评估,由镇政府统一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文本报至市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农技站。

2.由市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负责对示范片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组开展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备案立项。

四、项目验收

实施主体收集、整理好购买肥料的税务发票、生产记录和第三方面积测绘报告等相关材料水稻高产攻关田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开展测产验收“无为糯米”生产示范基地由各镇自行组织专家测产验收,验收后将验收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市农业农村局对验收结果进行为期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兑现补助资金,资金直接补助到实施主体

 

附件1:无为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项目申请表

附件2:无为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实施主体生产过程记录表

附件1:无为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无为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主体生产过程记录表.doc 

联系人:倪伟   联系电话:0553-63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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