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3-04-20 09:03信息来源: 无为市水务局阅读次数: 字体:【  
序号 主要职责 实施机构
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综治、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组织全局性的重大活动,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水利史志、年鉴的编纂工作。督办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的事项,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本系统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提出中央及省、市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在全县水利系统贯彻实施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政策。承办职工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及其他财务工作。 办公室(财务审计股)
2 拟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县重大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报批、审批等前期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负责县级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用地报批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水利科技成果推广、交流与合作以及水利学会工作。负责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指导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监督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及标后监管工作。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流湖泊、河口的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县河道和中小型水库、灌区等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的技术业务工作。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计划,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及其经营管理的业务指导。指导排灌站、水库技术业务工作对水库大坝、通江通河涵闸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指导监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基建管理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股、河长制办公室)
3 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水利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和办理。承办局行政处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跨镇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件。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水政河道股(行政审批股)
4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早情预警工作。承担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旱灾害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水利血防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承担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和监督实施工作。 水旱灾害防御和农村水利水保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