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情况公示表2023年九月份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30日我局接受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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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建设单位公开验收材料网址 | 接受报备时间 |
1 | 无为县金塔东路延伸(锁埂路—站前路)项目 | 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无为市 | 宣城众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宣城众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238475, | 2023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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