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3-04-19 16:44信息来源: 无为市林业局阅读次数: 字体:【  

林业局机构职能目录

序号

主要职责

实施机构

1

负责局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拟定和监督执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承办机关文电、档案、会务、宣传、信访、车辆、计生、保密等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管理和监督县级林业资金。负责本系统计划及财务的日常管理。负责本系统年度预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工作。监督国有林业资产以及本系统资产。拟订林业人才培训和职工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承办指导林业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党建和群团工作。按规定权限指导系统党的建设,指导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扶贫工作。

办公室(财务股、督查室)

2

承担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拟定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国家级、省级和地方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指导全县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业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和办理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各类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地的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监督指导全县森林公园开发利用。指导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管理。承担全县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助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按规定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承担林长制有关指导协调、制度制定和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承担县级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林长制工作股、行政审批股)

3

负责组织开展国土绿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负责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子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生态保护修复股(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4

为林业发展提供病虫害防治检疫保障;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基层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机构管理、森林病虫害检疫与执法、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技术培训、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技术开发与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宣传。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5

承担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负责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保护职责。

无为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

负责国有公益林养护、森林资源培育、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无为市周家大山国有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