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第176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8-05 16:40信息来源: 无为市林业局阅读次数: 字体:【  

张守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加强动物保护,助力社会和谐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扩大野生动物保护范围,特别是我市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竹丝湖湿地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的保护和管理,加强属地管理机构对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视”的提案

1.市林业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各属地镇在辖区范围内按要求开展保护工作,定期开展日常巡查,保护范围已覆盖全市。

2.市林业局向社会公布了热线电话,受理全市范围内野生动物救助、涉野生动物违法举报等。

3.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管理。一是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为1992年设立,主要保护森林资源和栖息的各类野生动物;二是竹丝湖于2023年设立安徽省级重要湿地,每年秋冬季,大量候鸟迁徙由此过境或者在此越冬;三是全市其他重点林区也都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野生动物的日常保护。

二、关于您提出的“制定和完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追溯和标识制度,加强监管”的提案。

目前我市暂无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下一步如有新增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我市将按要求完善追溯和标识制度,加强监管。

三、关于您提出的“适当提高对虐杀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行为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提案。

涉及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处罚,市林业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涉嫌犯罪的,市林业局将按程序移交公安部门办理。

四、关于您提出的“强化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市场经营等环节进行全面整治”的提案。

野生动物繁育和市场经营监管涉及林业、市监、公安、农业、交通运输等多个部门,为加强监管、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部门按年度联合开展“清风行动”。通过联合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严格管控通过网络交易、直播、短视频、社交等线上平台和市场、餐馆等线下交易场所非法贸易和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五、关于您提出的“将野生动物保护渗透到中小学教育中,使孩子们从小树立尊重和保护生命的意识”的提案。

市林业局定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湿地保护日、世界环境日等契机组织开展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活动。2024年3月3日,芜湖市在我市牛埠镇七星学校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活动,吸引了当地200余名师生参与,活动效果良好。

今后市林业局也将积极对接教育部门,定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进校园活动,提高孩子们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环境的意识。

六、关于您提出的“加强政府对旅游市场的引导和规范”的提案。

    目前我市暂无涉及野生动物的相关旅游项目。后期如开展涉野生动物旅游,市林业局将按程序对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同时积极对接市监和文旅部门,加强对涉野生动物旅游的市场监管。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无为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我局将认真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相关工作,也希望您继续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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