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公共文化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意见》和省、市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为城乡群众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县委、县政府决定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基层为重点,坚持正确导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改革创新,突出共享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形成与无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建设“滨江新城”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发展目标
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城乡公共文化“硬实力”和“软环境”建设,到2022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具有无为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设施网络和互联互通更加均等。坚持设施建设和服务并重,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设施进一步完善;镇综合文化站(服务中心)、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设施网络有效覆盖;规范各类公共文化机构的运行机制、服务项目、标准和流程,公共数字文化、流动文化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有效整合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开展互动式、订单式服务,动态调整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和供给水平更加丰富。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城乡优秀公共文化产品、服务品牌持续涌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创新,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体系基本形成。
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基本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综合评价体系不断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改善,均等化水平稳步提升。
队伍建设和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机构编制合理设置、足额配备,人员专职专干;培训、考核、激励机制健全完善,综合素质明显提升;文化辅导员、志愿者队伍发展壮大。
群众满意度和文化权益明显增强。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蓬勃发展;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基本建立;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参与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
(一)统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设施均等化
1.推进县级公共文化场馆建设。①落实县重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加快县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选址规划建设,推进县图书馆、米芾纪念馆等已有设施优化提升完善。2020年前完成县文化馆新馆、县博物馆、影剧院规划选址工作,2022年全面建成县文化馆新馆、县博物馆、影剧院,并正常对外开放。②试点城市书吧建设。依托城内社区、主题公园、商业广场、影剧院、高铁站等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公共场所,通过增量扩容,启动“城市书吧”建设。用3年时间,在13个城内社区建成城市书吧各1个,各镇政府所在地街道、社区建成城市书吧各1个,配备先进阅读设备和宽带网络。(2019年建设3个,2020年建设15个,2021年建设15个)
2.加快镇级公共文化场所建设。①建设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照《安徽省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工作方案》,做好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活动内容、抓好队伍建设,对照《安徽省乡镇综合文化站评级标准》、进一步做好综合文化站文体设施等更新维护升级,全面提升镇公共文化设施综合服务能力,用4年时间将全县现有的19个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升级成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019年建设1个,2020年建设5个,2021年建设6个,2022年建设7个)。②建设镇数字影剧院。数字影剧院公共文化服务一项重要内容,是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要一环,有助于缩小城乡公共数字化服务的短板。镇数字影剧院,应配有阅读书吧、并提供免费WiFi等设施,进一步满足基层群众观影需求,提升观影体验。(2019年2个,2020年建设5个,2021年建设6个,2022年建设7个)
3.落实村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①推进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安徽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在总结我县省级农民文化乐园试点经验基础上,突出资源整合和闲置场地设施利用,依托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城镇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接续的基础上,按照“八个有”(有村文化活动室、有村图书室、有村文化广场、有宣传栏、有数字化服务、有文体设施设备、特色活动、有文艺队伍)的建设标准,为全县276个(13个城内社区)行政村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018年63个,2019年100个,2020年建设100个)。②推进农村公益电影室内(外)固定放映点建设。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在人流密集、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区建设固定放映点,每个点每月至少安排一场公益电影放映。
(二)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4.持续推进县馆总分馆制建设。①推进县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文公共发〔2016〕38号),以县图书馆为总馆、镇综合文化站(服务中心)为分馆,村(社区)农家书屋、书吧为延伸,依托网络数字数字、现代物流等技术手段,将图书资源进一步下沉到村农家书屋、书吧,通过线下图书业务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线上图书资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通借通还,实现全县公共图书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县图书馆负责配送到镇分馆,每年集中开展图书流动配送1次。镇分馆负责辖区各村(社区)之间的图书流转、交换,每年流动配送2次,每个农家书屋不少于60种、100册。开展数字化农家书屋建设推广,2019年数字农家书屋建设不低于已有农家书屋的80%,2020年实现全覆盖。②推进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文办〔2018〕27号)和《无为县文化馆总分馆制实施方案》(无文广新[2018]72号)要求,在全县建立起以县文化馆为总馆,镇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文化阵地。坚持“送文化”与“种文化”结合,统筹利用我县文化活动、文艺创作、人才队伍和演出器材设备等群众文化艺术资源,开展“馆村(社区)文化结对”活动,打通文化活动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县馆每年开展“文化结对”示范服务活动不少于2场(次);各镇综合文化站每年组织镇上文化志愿者、文艺队伍开展文化示范服务活动次数不少于4场(次),县馆对结对文化站开展的活动要安排人员参与或给予具体指导和支持;各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协管员每年单独组织开展文化服务活动不少于6次,镇综合文化站、村两委要对活动开展予以指导帮助。
四、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
(一)提升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开放水平
6.延伸拓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化服务。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通知》(芜文艺〔2018〕32号)等文件要求,重点推进我县各级公共文化场所设施开放水平。①扎实推进县级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工作。每年按照全县民生工程统一部署,就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米芾纪念馆)、等县级公共文化场所管养、活动适合采用社会力量提供服务的,应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②扎实推进各镇综合文化站购买社会化服务工作。要按照《无为县推进综合文化站购买社会化服务实施意见(试行)》,参照《安徽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从公益性文化产品的创作与传播,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组织与承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展示,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和管理等方面开展购买社会化服务工作,用3年(2018年8家、2019年8家、2020年4家)实现全县各镇综合文化站全覆盖,且每年用于购买社会化服务资金不低于免费开放资金的50%。条件较好的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逐步试点社会化运营模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③落实购买公益性文化岗位工作。按照《芜湖市开展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逐步解决村级公共文化实施“有人办事”和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有人保护”的问题。2019年落实34名“村级文化协管员”和6名“文物保护员”聘用费用工作。2020年落实129个,2021年落实100个。
(二)丰富城乡优秀公共文化产品提供给
7.打造一批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品牌。通过落实奖补方式,群众自办文化发展,重大公益文艺演出,重点保障“濡水清”民俗文化展演、乡村春晚、“乡韵无为”地方戏曲展演、文化惠民、老百姓大舞台、社区文艺展演、全县职工大舞台、“书香无为”全民阅读,深入开展非遗展示、文化进祠堂、戏曲进校园等具有无为特色的重大公益性品牌文化活动,提升无为文化品牌价值,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具有无为特色的文化服务品牌。
(三)提高城乡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创作质量
8.打造一批地方戏曲文艺精品项目。建立《无为县文化精品激励机制》,加大精品文化项目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发挥国家艺术基金、省戏曲孵化、新剧目调演等申报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突出“无为原创”,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2019-2022每年创作文艺精品项目不少于2个,新创剧目公开演出不少于10场。
(四)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
9.建立非遗传承项目数据库。依托县文化馆总分馆建设,落实县级文化馆、各镇综合文化站(服务中心)、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非遗普查、保护和传承的职责,加紧对当地非遗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对代表性项目实施评估和监测机制,建立县镇村三级项目数据库。组织非遗传统技艺大赛、非遗名录项目展演等非遗宣传推广活动,将我县非物质文化做为一项基础文化活动,更好的融入到群众文化生活中。对我县已有的5个省级非遗项目要进行梳理,积极申报国家级非遗,增加省市级非遗项目申报力度,每年新增申报省市级非遗项目1项,力争到2022年,我县新增省市级非遗项目4项,
三、构建城乡文化人才队伍培养机制
10.加强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建设。①建立健全公益性文化岗位。按照《安徽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要求,在现有编制总量内,镇综合文化站编制配备不少2人、每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都配备1名公益性文化岗位人员。规模较大的镇适当增加,到2022年实现全县278个行政村(社区)各有一名文化协管员目标。②建立基层文化人才库。各镇要充分挖掘、培养基层文艺骨干、文艺工作者(乡村教师医生、乡镇公职人员、各类企业职工、乡土能人艺人),建立基层人才数据库,到2022年,各镇活跃的群众文艺队伍不少于4支,本土文化人才不少于20人。③做好文化志愿服务。建立完善无为县文化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等级评定标准等相关制度,在做好基层文化人才库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志愿者资源,分类建立文化志愿者库,健全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教育培训和激励保障机制,到2020年每个镇均有一支稳定的文化志愿者队伍,每年开展文化志愿服务不少于4次。④完善文化人才培训。开设全县基层文化干部培训班,按照县馆总分馆制建设,每年对镇、村文化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1次,各镇综合文化站(服务中心)对辖区内基层文艺骨干、文艺工作者开展指导,提升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每年集中开展培训指导1次。
四、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和统筹协调原则,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能分工和资源优势,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全县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种类、数量、内容、人才、资金、服务群体及覆盖区域等现状存在的共性与个性,科学规划,分类实施,明确目标,稳步推进,避免资源闲置与浪费。建立统一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平台,要结合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美好乡村建设等工作,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提升面向基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加大财政投入。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把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保障基层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启用县级文化发展基金,并进一步增加额度,将原有的每年100万元文化发展基金增加至500万元,重点保障全县公共文化场馆管养服务,各项公益文化活动开展,社会公共文化服务购买,文艺作品创作以及民间文化人才培养等。
(三)完善绩效考评。把公共文化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纳入县政府年度考评体系中,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按照各级党委、政府职责范围,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采取自我评价、民意测评、实地考察、统计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考评,逐步完善基层文化阵地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中的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