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旅体局发布文旅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扛起安全防范政治责任,市文旅体局近期发布文旅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一、星级酒店易发生群体性事件。
主要风险:截至目前,我市共有5家旅游星级酒店。由于星级酒店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而且星级饭店多为综合性酒店,住宿、餐饮、客房、会务、康乐等经营项目广泛,涉及到的安全问题比较复杂,因此安全控制尤为重要,易发生消防、冷链食品、用电、用气等群体性事件,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
防范措施:一是督促指导星级酒店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星级酒店全体职工安全防范意识;督促指导星级酒店制定完善消防、食品、燃气泄漏等各类“应急预案”。二是督促指导星级酒店定期进行“消防疏散、应急逃生、自救互救”等方面应急演练,增强全体员工了解掌握自救互救能力和应急逃生技能。三是会同“消防、住建、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定期对星级酒店进行消防设施、冷链食品、用电、用气等方面多部门安全联合检查,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大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消除不安全事故隐患苗头。
二、A级旅游景区易引发公共卫生、拥堵、踩踏等事件。
主要风险:截至目前,我市共有4家A级旅游景区。随着节假日接待人次的逐年增多,A级旅游景区高峰期游客量超载运行,发生公共卫生、拥堵、踩踏、消防安全事件也在增多。特别是A级旅游景区室内场馆人群密度高,空气流通有限,易引发公共卫生问题。
防范措施:一是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开放要求,持续推进门票预约制度,分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二是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对出入口、重要游览点、室内演出场所及高风险项目等关键节点的管理,优化设置游览线路,严防发生大面积、长时间人员聚集;督促A级旅游景区制定和实施游客流量管控方案,防止发生聚集拥堵和踩踏事故;进一步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三是会同“消防、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定期对A级旅游景区进行“消防设施、特种设备、森林防火”等方面多部门安全联合检查,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大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消除不安全事故隐患苗头。
三、旅行社经营单位如因组织失当,易造成交通等意外事故。
主要风险:截至目前,我市共有4家旅行社。部分旅游经营单位易因活动组织失当、防范设施缺项、运营管理漏洞、应急响应迟缓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个别旅行社,如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业务、擅自变更行程,易造成旅游交通等意外事故。
防范措施:一是督促指导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进行安全评估;二是督促指导旅行社严格落实《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办法》,执行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合理安排时间和行驶路线;实施出行安全告知制度,提醒游客系好安全带。三是会同“交通”部门定期对旅行社进行安全联合检查,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擅自变更行程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督促旅行社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准确报送团队信息。
四、文化场馆、文娱场所种类繁多,不确定安全风险因素时刻存在。
主要风险:截至目前,我市共有文化场馆3家、网吧21家,KTV30家,电子游戏游艺场所4家、电影院4家。这些场所都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因管理经营不科学、经营管理者思想麻痹、消防设施不完善,易发生火灾、触电等不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防范措施:一是督促指导文化场馆、文娱场所等管理、经营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科学、合理张贴“安全警示”标识,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二是督促指导相关经营单位定期进行“消防疏散、应急逃生、自救互救”等方面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增强全体员工了解掌握自救互救能力和应急逃生技能。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要求,会同“公安、消防、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对文博、文娱场所等管理、经营单位进行消防设施、用电设备、危险化学品、既有建筑等安全隐患方面多部门联合检查,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大检查督查力度,消除不安全事故隐患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