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5-04-12 16:02信息来源: 无为市卫健委阅读次数: 字体:【  
行政权力办事指南(序号:4-1)
办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注册登记
子项
R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医疗机构注册登记
类别
___行政审批__ 业务
网上运行类型
网上受理
联系电话
0553-6305205,6325484
监督电话
0553-6613184
法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
申报对象
企业、个人、社会组织、政府部门
申请条件
全县范围内从事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适用范围
本条适用全县范围。
申报材料
1、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县卫生计生委提供)
流转方式: R原件 R扫描件
2、医疗机构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人提供)
流转方式: R原件 R扫描件
3、医疗机构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申请人提供)
流转方式: R原件 R扫描件
4、两个以上法人或其它组织共同申请以及两人以上合伙申请,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申请人提供)
流转方式: R原件 R扫描件
5、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申请人委托金融机构提供)
流转方式: R原件 R扫描件
6、申请设置人的无犯罪记录;(申请人委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
流转方式: R原件 R扫描件
7、执业人员的卫生专业资格证明。(申请人提供)
流转方式: R原件 R扫描件
提供所有材料需要申请人签字确认或加盖单位公章。
办事程序
  1、申请:线上在易企网或易户网申请,线下申请人到无城镇金塔路县政府政务中心三楼卫生局窗口申请;
    2、受理:申报材料齐全,经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由县卫生计生委通过易企网或易户网网上予以受理;由受办点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3、审核:申请人至线下受办点提交书面材料,
    (1)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三股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比对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
  (2)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三股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时限:10个工作日)
  (3)委医政股、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三股组织合议形成审查意见报县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委员会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4、审批:县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委员会对审查意见进行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5、发件: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打印《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通知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到县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三股办理发件。(24小时内送达)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__30__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__30__ 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是  R否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发件
R是   名称: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    □否
发寄件详细地址
县政府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无城镇金塔路住建大厦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