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财社〔2021〕308号)、《关于印发芜湖市2023年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卫基卫函〔2023〕2号)精神,2023年我市77个村卫生室、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023年新增1个)达到安徽省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标准,19个村卫生室达到中心村卫生室设置标准,验收合格,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5日),如有异议,请致电市卫健委,联系电话:0553--6613184。
附件:无为市2023年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情况一览表.xlsx
无为市卫健委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