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返聘代光明到刘渡镇爱国村卫生室执业的公示
根据刘渡镇卫生院报告要求,依据无为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无为市退出村医返聘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2021〕22号)、《无为市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卫基卫〔202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同意刘渡镇卫生院返聘村医代光明到刘渡镇爱国村卫生室执业,时间一年,现予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3日)。
监督电话:0553-6613639
无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