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一是采购项目信息,包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文件,更正事项,采购合同,单一来源公示, 终止公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由采购人或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公开。
二是监督处罚信息,包括财政部门做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公告,应当包括相关当事人名称及地址、投诉涉及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日期、投诉事项或监督检查主要事项、处理依据及结果、执法机构名称、公告日期等内容,由财政部门负责公开。
三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由相关主体依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