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无为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皖卫人口家庭秘〔2024〕8号)和《关于印发<芜湖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卫人口家妇〔2024〕16号)文件精神,经2025年1月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无为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无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无为市财政局
2025年1月9日
无为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芜湖市有关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重要举措,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结合无为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资格认定标准
(一)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合法生育的子女首次在本市落户。
(二)夫妻双方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生育,2024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
(三)夫妻双方共同生育的子女,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 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育儿补贴。
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抱养的子女;
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二、补贴标准
生育第二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生育第三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三、申请时限
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为子女办理入户登记,并于子女出生两年内申报育儿补贴,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含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下同)向所在单位申请,填写《无为市公职人员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申请表》(见附件1),由单位审核确认,进行报销。相关单位每半年度将申报人员名单和发放金额汇总后填写《无为市公职人员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花名册》(见附件2),报送市卫健委备案。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实际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
(二)其他人员向子女户口初次登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芜湖市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申请表》(见附件3)。村(居)委会进行资格初审,镇政府负责复核,市卫健委审核确认。根据各镇人民政府报送的《无为市村(居)民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花名册》(见附件4),市卫健委每半年申报一次财政保障资金,打卡发放到申请人。
五、资金来源和发放方式
(一)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育儿补贴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只有一方为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育儿补贴由其所在单位全额发放;夫妻离异或丧偶的,由子女跟随一方全额发放。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所需资金从单位行政事业经费中解决。
(二)夫妻双方均非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育儿补贴由财政资金承担。原则上应于审核确认后六个月内发放完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放育儿补贴是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成本的重要举措。各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公安、民政、数据资源局等部门协调配合,把发放育儿补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落实。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积极推进通过“即申即享”方式发放。
(二)严格资金管理。要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确保资金足额发放。认真执行标准和程序,确保补助对象应享尽享,防止多头申报重复享受。建立资金发放台账,实行“实名制”管理,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加强补贴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核查,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及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全覆盖多层次宣传发放育儿补贴的重要意义,让广大群众及时、全面了解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做出贡献。
联系人:刘国庆,联系电话:0553-2323116,联系邮箱:wwxwjw@126.com。
附件:1.无为市公职人员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申请;
2.无为市公职人员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花名;
3.芜湖市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申请表;
4.无为市村(居)民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花名册。
附件1
无为市公职人员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申请表
男方基本情况 |
女方基本情况 |
||||||
姓名 |
|
民族 |
|
姓名 |
|
民族 |
|
联系电话 |
|
出生日期 |
|
联系电话 |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号 |
|
身份证号 |
|
||||
户籍所在地 地址 |
|
户籍所在地 地址 |
|
||||
工作单位 |
|
单位性质 |
|
工作单位 |
|
单位性质 |
|
申领子女户籍地址 |
|
||||||
夫妻婚姻状况 |
□双方初婚 □男再婚女初婚 □复婚 |
□男初婚女再婚 □双方再婚 □其他 |
结婚日期 |
|
|||
结婚证号 |
|
||||||
生育登记回执号 |
|
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
|
||||
夫妻共同生 育子女情况 (不含收养 的子女) |
姓名 |
性别 |
孩次 |
出生日期 |
入户时间 |
身份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报补助类别 |
□1.生育二孩一次性育儿补贴2000元;□2.生育三孩一次性育儿补贴5000元。 备注:根据实际勾选申报补助类别,并附相关申报资料。 |
||||||
资金发放银行账号 |
|
姓名 |
|
开户行 |
|
||
我们承诺以上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 承诺人(签名、盖指纹)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单位性质”栏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私企、无单位;申报时提交全户户口簿、结婚证、所有亲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2
无为市公职人员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花名册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人姓名(男方) |
身份证号码 |
申请人姓名(女方) |
身份证号码 |
夫妻 婚姻 状况 |
结婚 时间 |
夫妻共同生育子女情况 |
申请补助类别 |
补助金额 |
银行开户卡号和开户人姓名 |
申请人联 系方式 |
备注 |
1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附件3
芜湖市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申请表
男方基本情况 |
女方基本情况 |
||||||
姓名 |
|
民族 |
|
姓名 |
|
民族 |
|
联系电话 |
|
出生日期 |
|
联系电话 |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号 |
|
身份证号 |
|
||||
户籍所在地 地址 |
|
户籍所在地地址 |
|
||||
工作单位 |
|
单位性质 |
|
工作单位 |
|
单位性质 |
|
申领子女 户籍地址 |
|
||||||
夫妻婚姻状况 |
□双方初婚 □男再婚女初婚 □复婚 |
□男初婚女再婚 □双方再婚 □其他 |
结婚日期 |
|
|||
结婚证号 |
|
||||||
生育登记回执号 |
|
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
|
||||
夫妻共同生 育子女情况 (不含收养 的子女) |
姓名 |
性别 |
孩次 |
出生日期 |
入户时间 |
身份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报补助类别 |
□1.生育二孩一次性育儿补贴2000元;□2.生育三孩一次性育儿补贴5000元。 备注:根据实际勾选申报补助类别,并附相关申报资料。 |
||||||
资金发放银行账号 |
|
姓 名 |
|
开户行 |
|
||
我们承诺以上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 承诺人(签名、盖指纹)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
|||||||
村(居)委会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
||||||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单位性质”栏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私企、无单位;申报时提交全户户口簿、结婚证、所有亲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4
无为市村(居)民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花名册
序号 |
所属乡镇 |
申请人姓名(男方) |
身份证号码 |
申请人姓名(女方) |
身份证号码 |
夫妻婚 姻状况 |
结婚 时间 |
夫妻共同生育子女情况 |
申请补助类别 |
补助金额 |
银行开户卡号和开户人姓名 |
申请人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