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审计局关于印发《2019年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保护审计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26 16:22信息来源: 无为市审计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为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及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制定自然资源资产责任保护的审计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标

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保护审计要与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决算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审计效率,发挥审计整体效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保护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拓展和延伸,为落实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生态责任考核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责任。

二、审计重点和内容

我局根据2019年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开展襄安镇、泥汊镇、鹤毛镇、姚沟镇、蜀山镇5个镇10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保护审计,以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及生态环境质量变化为基础,以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责任为主线,紧扣“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主题。明确镇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作为审计重点内容:

(一)土地资源资产方面

1.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主要任期内耕地保护约束性指标及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制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相关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等。

2.土地管理责任体系构建和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构建土地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土地管理联合抽查、查处协调、巡查惩处等长效机制等情况。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任期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是否符合规划控制目标,是否存在突破土地规划控制指标利用土地,检查批而未供土地总体情况。

4.基本农田保护实施情况。主要包括任期内镇基本农田总面积,重点关注任期内基本农田划定是否合理,将基本农田现状与林地资源、建设用地、水工设施用地、退耕还林项目、土地流转项目等进行比对分析,找出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不到位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的疑点,结合实地踏勘核查基本农田的地形部位、地貌类型、地力等级、灌排条件是否合理,是否适宜作为基本农田以及是否存在违规使用侵占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建房、建坟、挖塘养鱼等问题)。

5.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情况。主要包括各级各类财政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审查有无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套取骗取资金以及项目工程质量和后期管护等情况。

6.土地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主要包括各镇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的土地出让金、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资金等土地专项资金的征收使用管理情况等。

7.闲置土地情况。一是土地闲置清理整改情况;二是了解2016年-2018年土地储备情况,关注是否存在长期储而不供问题。三是关注供而未用情况。关注土地出让后,有无逾期未开发使用,常年闲置问题,对供而未用的土地是否征收闲置费,超过规定年限是否依法收回。

8.违法用地查处情况。了解各镇有无整改不彻底,屡查屡犯的问题。

(二)水资源资产方面

1.各镇用水总量控制情况、用水效率指标控制情况、水功能区纳污控制情况、水土流水治理面积情况、城市水面积率、岸线利用指标等情况。

2.河长制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县政府的要求,实行河长制管理体系。

3.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规划、招投标、建设管理、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及效益情况。重点审查工程项目的规划、招投标程序,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是否合规,以及项目发挥的效益情况。

(三)森林资源资产方面

1.林地征占用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规定办理占用林地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临时占用林地是否超过审批期限或是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

2.退耕还林情况。主要包括:任期内的退耕还林总量核实、退耕还林与基本农田冲突图斑核查、退耕还林项目是否合格三个部分。

3.森林采伐和木材运输情况主要包括:采伐林木的单位和个人是否接规定办理采伐许可证;是否取得运输证件或者物资主管部门发给的调拨通知书运输木材;森林采伐和运输管理中是否弄虚作假,存在证实不符等问题。

4.森林防火预警机制建立和应急处置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规定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否按规定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规划、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实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储备必要的森林防火物资或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不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预警机制是否发挥效力,是否影响森林火灾的及时扑救。

5.造林任务完成率指标完成情况、林地面积指标完成情况、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等约束性指标和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6.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规定建立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及其中心测报点;是否按规定编制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实施方案;预警机制是否发挥效力,是否影响病虫害的及时除治。

(四)矿产资源资产方面

1.矿产资源资产管理、保护约束性指标和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区域内矿产资源开采总量、矿业权(采矿权)设置数量、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矿山土地复垦面积等指标完成情况。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主要包括矿业权出让、整合、转让、配置矿业权招商引资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规决策;是否存在以“化大为小、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在出让方式方面,是否存在将应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矿业权违规采取批准申请或协议方式出让;低于评估底价出让矿业权;违规为资源枯竭的采矿权办理保留、延续审批手续;违规为长期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要求采矿权办理保留、延续审批手续。

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照要求实施了相关恢复治理项目,是否存在治理未达标而办理验收合格手续,实施治理矿山的地质环境效益等情况。

三、项目安排

在项目组织实施上,将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保护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有机结合起来,整合审计资源,克服审计力量不足矛盾,提高审计效率,发挥审计整体效能。

四、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要点

(一)坚持依法从审原则。自然资源资产责任保护审计评价中必须始终以审计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对所查的事项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依据法律、法规等标准来进行定性分析,并尽量将定性化的指标以定量的形式表现出来。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自然资源资产责任保护审计评价的依据要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尽可能用事实和数据说话;评价的过程要进行综合分析,慎密细致;评价的内容要抓住实质,突出重点,切中要害。

(三)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对审计未能涉及、证据不足、评价依据不明的事项不作评价。不能超越审计职能对领导干部进行评价。

(四)坚持谨慎稳健原则。自然资源资产责任保护审计评价中应界定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过去遗留的问题,产生问题的责任在前任,但后任采取不负责的态度,致使问题更加严重的,也应负相应的责任;对有些问题过于复杂,确实难以划分责任的,可采用写实,叙述决策过程和执行过程中有关责任人员的具体情况。

五、审计工作要求

(一)抓紧时间,提高效率。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保护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一并开展,原则上4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规范程序,保证质量。要按照“依法、程序、质量、文明”的要求开展审计,要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做到取证充分适当、定性适当准确、表述清晰明了。

(三)加强研究,注重分析。本次5个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保护审计和5个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结合进行。各审计组要结合所审计镇经济发展特点,制定针对性实施方案,注重研究分析审计中发现的疑点和案件线索。

(四)严守纪律,从严要求。审计组成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廉洁从审,客观公正,切实规范审计行为,树立良好的审计形象,规范和约束审计行为,切实维护审计机关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