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5-01-23 15:16信息来源: 芜湖市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 字体:【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无为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县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无为市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订无为市主体功能区划。

(二)指导和协调解决各乡镇、各部门以及跨地区重大环境问题。负责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处理行政区域内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无为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无为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三)承担落实市政府下达的污染物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五)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保护工作。

(六)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七)负责无为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及调查处理;负责废弃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

(八)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积极参与无为市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综合决策,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定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依法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监督管理。负责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无为市生态示范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九)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国家标准;负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对无为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建设和管理无为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无为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实施环保对外合作交流相关事务。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承办无为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监察室牌子)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接待、政务公开和综合性文件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监督管理机关、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信访、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条款,负责分局所属范围内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污染防治股

负责督促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指导尾矿库企业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工作;牵头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指导企业落实固体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落实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监督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作;检查、督促、考核县区及有关单位上述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目标的落实。

(三)行政审批股

承担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与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工作、承担规划环评、政策环评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清单制定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承担“双招双引”、“为企服务”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等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指导新建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组织编制和实施“三线一单”。组织污染物排放统计、污染源普查、排污许可证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参与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四)规划生态股

拟定并组织实施生态业务相关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监管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自然保护地工作;申报生态业务相关专项资金项目;组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

办公地址:无为市无城镇幸福路2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53-2531352

负责人姓名:崔莹

负责人联系方式:0553-253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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