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12-28 10:36信息来源: 芜湖市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章扬 字体:【  

一年来,在无为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市坚持以党中央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环保工作力度,重点做好“系列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水、气、土污染防治”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总结

(一)全力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件整改。2020年以来,反馈的问题共16个,完成整改11个,其中2020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2个,完成整改销号7个;2020年芜湖市警示片反馈问题4个,全部完成整改。2020年以来,反馈信访件101个,完成整改95个,其中2020省环保督察反馈信访件63个,全部完成整改销号;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信访件38个,完成整改32个,销号26个。

(二)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无为市环委办根据《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芜湖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已于年度中旬对无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情况进行自评并上报芜湖市整改办,经对照考核细则,我市没有扣分项。

一是碧水攻坚战。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2021年安徽省下达无为市4项工作任务分别为:13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18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1条国家级黑臭水体治理为高沟镇长淋港河、6个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上述4项工作目前全部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申报工作,由生态环境分局牵头,4项基本条件和27项指标,委托了专业第三方公司进行申报材料的收集与编制,前后组织召开4次申报材料调度会,各项材料的收集工作已初步完成。地表水断面考核,十四五期间,经调整建设,我市共有地表水国控断面2个、省控断面3个、市控断面4个,上述国、省、市控断面2021年1-9月均值达到水质目标。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根据《芜湖市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照生态环境部移交的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清单,我市共162个排污口,目前,已在对上述162个排污口进行了经多轮核实,其中36个排污口已通过审核,初步认定为非排口,剩余126个排污口纳入此次分类整治工作已完成对126个排污口溯源及监测工作,正在编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⑤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完成高沟饮用水源地和泥汊取水口(白茆取水口迁建工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工作,正在按流程向省政府履行报批手续;加强全市农村级饮用水源地环境日常巡查,对发现的6类33个环境问题交办至属地镇政府,目前以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蓝天保卫战。截至11月24日,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34.5微克/立方米,同比2020年上升7.1%,比2019年下降22.1%;空气优良率81.4%,同比2020年减少了6.5个百分点,比2019年增加了17.1个百分点。①大力推进示范区整治工作,围绕8项整治任务开展示范区大气污染整治截至10月底,共整治示范区内餐饮油烟行业83家、汽车维修行业11家、建筑工地及道路施工工程14家,对有效控制PM2.5和提高优良天数比率起到一定作用。深入推进“五控”行动S208、S218、G347等道路工程、河道工程、建筑工程、拆迁工程、建成区道路保洁、砂石站点、餐饮油烟、秸秆禁烧、工业企业等采取现场督查、交办、通报等措施,坚决处理大气污染行为。

三是净土持久战。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对芜湖市“十三五”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中涉及无为市的2个企业进行核查,对已完成整治的3个污染源企业重点监管,未新增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企业。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我市今年拟公开出让的4宗土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监管,要求我市3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按计划开展土壤隐患排查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等工作。④尾矿库污染防治,重点管控已完成污染治理和效果评估工作的尾矿库企业,督促我市2家尾矿库企业完成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监测工作并开展汛前应急演练工作。⑤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对我市20家重点产废单位和5家产生量较大的一般产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对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

二、问题分析

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三大战役”之一,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在日常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定不足。

一是部门间信息沟通渠道不够畅通、工作任务落实过程中存在九龙治水现象。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下达后,我市积极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落实,由于污染防治攻坚战涉及部门多,发改、经信、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均有所涉及且有重点任务,但在日常工作过程中,上述部门大多接受市直对口部门调度,且部门间信息沟通不畅、工作标准不一,造成相同的政策,在执行上出现不一致的情况

二是环保领域专业人员不足,部分工作的标准、程序掌控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项专业性极高的工作,部分工作领域标准、政策、措施等均需遵循一定行业规范和法律规定,因此需要大量专业性人才参与此项工作。目前县级环保机构、农业农村部门、林业部门等均缺乏专业性人才,造成日常工作应接不暇,影响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效果。

三是污染防治攻坚战财政资金投入过多。无为市在长江岸线整治、城乡污水一体化项目、污水处理厂治理、污水管网排查治理等工作中,累计投入资金约17亿左右,在后期还将继续投入资金,资金压力较大。同时,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发现问题--移交问题--解决问题”的动态过程,财政资金的使用要严格遵循财经纪律,要经过年度预算安排,具有很强的计划性,环境发现问题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突发性,特别是环境信访案件,具有不可预测性,因此在推进环境发现问题整改时,财政压力大的情况进一步凸显,市内财政经常显得力不从心,需要芜湖市财政给与帮助。

三、2022年工作打算

一是集中优势力量,既抓主抓重又兼顾日常重点环保工作。继续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并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各级党政班子年度考核重要指标,进一步明确大气、水、土污染防治等工作中党委、政府的责任,将任务完成情况与奖惩挂钩。

二是全力抓好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到位、经得起回头看检验”标准进行问题整改,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之后坚持建章立制、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改“不贰过”,防止出现问题反复、死灰复燃,防止“回头看”督察过程中出现“老问题新表现”,确保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特别是2020年以来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件,将安排专人重点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销号任务。

三是持续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三大攻坚战。严格按照2022年目标推进任务落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以考核促进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

 四、我市问题整改典型案例

神州船业问题整改

问题背景:该问题来源于2020年芜湖市生态环境警示片,于2021年2月8日正式发文交办。神州船业位于高沟镇长江大堤区域内,历史时期主要为过往船舶提供维修、保养等业务。

接到反馈后,无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核实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期间,严格落实市领导包保责任制,采取日巡查、周调度,将整改责任层层传到到位,历时28天,便完成了现场违建拆除、垃圾清理、混凝土破碎转运和场地复绿,从根本上完成了该项问题整改。

一是迅速启动整改,做到工作先人一步。2月8日问题交办后,市委、市政府于2月8日当天安排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赴现场核查情况,同时,同步成立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由时任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全权负责调度,高沟镇政府、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无为大堤长江河道管理局、经信局、港行分中心、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度参与,制定了《神州船业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任务,确定了各单位职责分工和整治工作时限等,力求争得工作主动权。由于临近春节,为进一步提振整改决心,于春节前制定完善了整改方案,紧抓节前最后几天时间,正式启动问题整改,力求争得工作主动权。

二是一线办公、高频调度,确保压力和责任传导到位。该问题启动整改时正值春节前夕,为克服怠战思维,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坚持一线办公,每日均赴现场调度整改工作、每周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节后上班第一天,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进入整改现场,安排春节复工后整改工作安排,最大程度缩减整改工期。春节复工后,直接将该项问题纳入市委每周重点工作会议进行调度,全程掌控整改进度,并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解决,整改期间,做到了“问题现场不离政府部门领导,整改进度每天均有进展”。

三是严明整改标准,做到销号式整改。神州船业问题反馈后,第一时间安排生态环境部门业务股室和环保专家,对问题现场进行核查,制定了初步的整改标准,在后期整改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整改要求。在明确“拆除违法建筑、清运现场垃圾废物、地块平整修复、绿植覆盖种植”等标准后,即全面启动,通过倒排工期、稳扎稳打,有效避免了整改过程中“标准不一、标准不明”等负面问题,在该项问题整改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类似问题摸排检查,确保举一反三、不在出现类似问题,形成了清单式销号、不死灰复燃的整改成果。

   经验和启发:

一是针对问题零容忍。当前,中央和省市各级对环保工作高度重视,各级生态环境专项督察已成常态化,在此背景下,面对生态环境问题应采取零容忍态度,不仅要做到主动发现问题,更要主动解决问题,要切实摈弃“问题整改过关思想”,敢于自曝家丑、自报问题,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推动问题自查自纠,推动问题整改,确保环境问题整改一件、销号一件。

二是发现问题早整改。在污染防治攻坚战役中,环保发现问题整改是“讲政治”的最好体现,也是切实贯彻执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验金石”;问题整改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且不得出现逾期情况,因此晚整改不如早整改,还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启动整改。对发现问题,应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严肃工作作风,为整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难题和销号程序预留时间余量,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不出现逾期。

三是整改过程严标准。在问题整改过程中,必须坚持严标准、高要求,要严格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逐条整改,确保不漏项,保证整改成效经得起“回头看”检查,杜绝敷衍整改和虚假整改情况。

四是举一反三重排查。督察反馈问题既是个性问题,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更是人民群众重点关注和舆情热点问题,我们每完成一项问题整改,均需启动自查自纠,看看市内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如有则主动解决,确保举一反三和以点带面真正落实到位。

 

(二)沙(砂)石站点治理

问题背景:20193月,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指出无为市存在城乡公路两侧砂石堆场物料露天堆放影响环境的问题。群众信访举报投诉问题。村镇沙(砂)石经营站点扬尘污染影响群众生活,沙(砂)石运输车辆经村镇道路运输过程中,物料溢撒且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一直是我市群众日常关切且举报投诉较为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在202010月中旬,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进驻芜湖市督察期间,在受理群众信访件中,举报 无为市石涧镇至无为S208道路每天行驶各种超载砂石车,灰尘大,沿路洒落砂石严重,且超载超速。其源头就是石涧镇的十几家非法砂石厂,造成路边住户房屋内灰尘特别大,严重影响居民健康。希望严惩砂石场,还老百姓清新空气

鉴于以上情况,无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整治领导组2019524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沙(砂)石经营站点规范整治工作

整治过程:一是科学论证,疏堵结合无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沙(砂)石站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交通局、公安局、市监局、经信局12市直部门20个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组,高位推动沙(砂)石站整治工作。为规范整治好沙(砂)石经营站点无序经营现状,避免出现“一刀切”现象,在对非法沙(砂)石经营站点取缔的同时,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沙(砂)石经营站点进行全面整治。整治期间,结合实际,不断优化整治措施,满足市场实际需求,分“两步走”,即先行选取需求量相对较大的10个镇建设规范沙(砂)石经营站点;后将根据各镇需要,按程序报批相关手续,依法依规对沙(砂)石经营站点适时进行补充。

二是深入排查,依法取缔。经多轮排查,我市现有沙(砂)石经营站点共165个,且散乱分布在20镇,普遍存在站点经营场所无规划、用地手续、违规占地现场抑尘措施不到位运输车辆进出存在安全隐患运输过程中物料溢撒等问题为全面推进我市沙(砂)石经营站点规范整治工作2020925日,市政府向社会发布了《关于依法取缔无为市沙(砂)石经营站点的通告》,同日,印发了《无为市沙(砂)石经营站规范建设整治取缔工作实施细则》,对全市辖区内非法沙(砂)石经营站点依法依规进行取缔。各镇落实属地责任,牵头组织实施对辖区内非法沙(砂)石经营站点的依法取缔工作,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协助完成,定期上报整治进度。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督查室进行现场核查后形成通报,确保非法沙(砂)石经营站点依法取缔工作序时推进,截至整治完成,共印发整治通报19

三是公开招标,规范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进行规范建设。建设前,先进行站点选址,站点选址确认后,再进行公开挂网招租工作;建设时,明确建设标准和规范审批手续,由各镇聘请设计单位做好站点的建设方案和设计方案,且重点做好站点物料大棚、车辆冲洗平台建设以及道路硬化和规范交通运输等工作。建成后,要求在物料大棚内进行密闭作业,车辆运输过程中做到平箱覆盖,严禁超载超速等安全隐患的行为。

四是直面矛盾、妥善化解整治过程中,沙(砂)石经营站点经营户存在抵触情绪,多次上访。认为我市开展沙(砂)石经营站点整治工作,是采取‘一刀切’政策强行取缔砂石经营权等问题,要求政府给予合理补偿和安置措施,并向中央和省委巡视组进行了信访。为此,我市在前期与经营群体进行宣传沟通的基础上,无为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和有关市直部门负责人在市信访局与经营群体代表进行沟通,现场宣传解读政策,聆听群众诉求,对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和疑惑进行逐一解答,并由市沙(砂)石经营站点规范整治工作领导组向全市沙(砂)石经营站点经营者致信,进一步对我市沙(砂)石经营站点规范整治工作进行宣传解读。

五是制定机制,巩固成果。为不断深化巩固沙(砂)石经营站点规范整治工作成果,强化防反弹、防复燃、防滋生的长效管控,持续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制定了《无为市沙(砂)石经营站点规范整治长效管控机制实施方案》;各镇根据方案要求对辖区进行常态化巡查监管,实现对全市范围内165个非法沙(砂)石经营站点监管全覆盖并形成巡查台账,定期报送至无为市沙(砂)石经营站点规范整治工作组办公室,确保不反弹、不滋生

取得成效:截至202135日,无为市165个非法沙(砂)石经营站点,已全部完成取缔先行布点建设的10个规范化沙(砂)经营站点,已全部建成投运。无为市通过规范整治沙(砂)石经营站点,全市沙(砂)石交易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乡村人居环境和城乡面貌得到显著改善。我市将持续巩固整治成效,长期坚持,认真总结此次工作的宝贵经验和做法,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并以此为契机,为打好我市乡村振兴夯实基础,助推无为社会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