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为县辰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5亿片羽毛球毛片及羽毛球配套注塑件生产项目(2308-340225-04-01-229319)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7 08:45信息来源: 芜湖市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潘文君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无为县辰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5亿片羽毛球毛片及羽毛球配套注塑件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拟批准环评报告表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1.5亿片羽毛球毛片及羽毛球配套注塑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无为市无城镇羽毛羽绒产业园

建设单位

无为县辰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安徽国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3.10.27-2023.11.2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2000万元,于现有占地红线范围内进行扩建,新建厂房900m2,新建生产线,新增洗毛池、注塑机等生产设施,外购原料毛进行清洗,外购PE、PP粒子进行注塑,生产水洗毛片及羽毛球配套注塑件,具备年产1.5亿片羽毛球毛片、80t羽毛球配套注塑件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全厂可达年产2亿片羽毛球毛片、80t羽毛球配套注塑/20万打羽毛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及污水站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注塑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相关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速率限值要求及表1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标准值。 2.严格控制落实雨污分流。运营期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冲地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综合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无为羽毛羽绒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再经无为羽毛羽绒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 3.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注塑机、自动冲毛机、自动分毛机、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和强化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生产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高噪声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转,有效缩小运营期噪声影响范围。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羽毛及不合格羽毛等边角料、注塑边角料、污泥等一般固废,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一般固废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污泥暂存于污泥压滤间,定期委托相关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处置;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3-2531370

通讯地址

无为市金塔路284号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编

23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