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发布时间:2024-09-06 17:15信息来源: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阅读次数: 字体:【  
序号 类别 风险环节 廉政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1 行政许可 企业登记;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4 受理风险:申报的材料不全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受理不及时,应受理不受理,超范围受理。 1、建立许可受理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
3、纪检跟踪监督,受理举报投诉。
受理岗位承办人
审查风险:材料审核把关不严,不按照有关许可规定进行,超行政许可时限。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2、纪检监察不定期对审查情况进行回访;
3、建立行政许可办理实时监控。
受理岗位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1、建立行政许可办理实时监控;
2、公开许可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内部监督。
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送达风险:证书不送达或不及时送达。 1、实行送达回执制度;
2、对当事人进行回访;
3、不定期对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
2 行政处罚 对《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事项名称中的处罚 7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1、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2、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监督制度。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调查风险:1、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2、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
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
审核风险:审核不及时、不正确。不按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案件审理不客观公正,自由裁量不合理。 1、规范审理程序;
2、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3、对案审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必要时采取录音等记录手段。
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依据运用错误;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少数人说了算。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监督制度;
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送达和执行风险:不及时送达法律文书,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加强政务公开,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送达、执行情况的监督。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建立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3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以及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4 调查取证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法定情形丧失。 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取证必须两人以上;
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承办人
审核风险: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接受请托,审查办案人员提出的采取(解除)行政措施种类、理由及法律依据不仔细,随意出具审核意见。 1.规范审核程序,及时对调查取证的情况进行审核;
2、出具审核意见,要有明确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
承办机构负责人
决定风险:审批人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经批准后采取强制措施前未告知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权利。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分管负责人
实施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作出决定的案件不执行强制措施、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1、加强政务公开,对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当事人进行回访;
2.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承办人
4 行政确认 股权(基金份额、证券除外)出质登记;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授权  4 受理风险:不依法受理;不予受理的不能书面告知理由;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违反受理程序。 1、建立受理台帐;
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受理岗位承办人
审查风险:材料审核时接受请托,未按规定进行材料审核;现场审核,未按规定标准进行审查把关。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标准进行审查。 受理单位负责人
决定风险:在认定工作中收受好处,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 1、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2、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受理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送达风险:未按规定制发送达认证证书 及时向社会公示确认情况 承办人
5 行政裁决 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4 受理风险:未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1、公示受理程序及受理材料。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受理。
受理岗位承办人
审查风险:未按规定进行材料审查把关。 1、制发书面仲裁通知。
2、依法进行仲裁。
受理单位负责人;
决定风险: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裁决任务。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
2、严格审批制度,重大疑难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3、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裁决。
受理单位负责人。
局分管负责人;
送达风险:仲裁结果未及时通知当事人或委托单位。 及时通知当事人或委托单位裁决结果。 承办人
6 其他权力 各类备案;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列入、移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和专利纠纷调解 3 受理风险:受理不及时,没有在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没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未告知理由。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公示栏、告知单等形式将登记资料予以公开;
2、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受理岗位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审查通过;接受申请人请托,把关不严,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申请予以审查通过。 落实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备案申请落实到人。 受理单位负责人;
决定风险:未按要求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备案通知书未予以送达。 1、落实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备案申请落实到人;
2、加强业务培训与考核,提升备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3、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备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受理单位负责人。
局分管负责人;
7 综合 班子建设 2 违反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政务公开。 党组成员及局主要负责人
任人唯亲、拉帮结派影响班子团结。 落实民主生活会和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制度。 党组成员及局主要负责人
8 综合 廉洁自律 3 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宴请,收受钱物。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局全体成员,各单位负责人
利用报销之便虚报多报开支,侵占挪用公款、财务等行为。 落实政务公开;落实民主生活会和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制度。 局全体成员,各单位负责人
利用职务之便为家庭成员、亲戚朋友牟取不当利益。 实行廉政承诺。 局全体成员,各单位负责人
9 岗位职责 党员发展 1 发展党员执行标准不严格。 1、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个别吸收原则;
2、必须自愿申请加入党组织,经过预备期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3、支部对申请入党人员,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
4、机关党委在批准申请人入党前,要派人与其谈话,帮助提高对党的认识。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10 岗位职责 财务管理 3 未经批准擅自扩大预算项目,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擅自改变计划,设置账外账;公款私存或私分公款,私设“小金库”,往来账款长期结算不清等。 严格执行预算分配使用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坐支、乱支,擅自提高津补贴标准等违反公务支出的有关规定。 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执行资产处置评估审批制度。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超权限审批或擅自处置固定资产。 执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加强审批监督。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11 岗位职责 公物采购 2 未按规定询价或政府采购等。 建立健全公物采购制度,公物采购严格实行报批程序,推行阳光采购。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擅自增加或减少购买商品,弄虚作假、降低质量规格、少支多报等。 1、加强对公物采购工作的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2、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12 岗位职责 项目招标采购 2 对依规定应进行招标的项目未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暗箱操作等。 按规定进行项目审批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对未按合同规定执行,降低质量规格的行为监管不力,少支多报等。 执行项目招投标有关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13 岗位职责 车辆管理 2 擅自增加保养、维修的项目、费用。 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违规加油、违规驾驶发生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少支多报、虚报冒领等。 执行维护、保养、维护等逐层审批程序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14 岗位职责 干部队伍建设 3 未严格按照程序推荐考察干部,推荐范围和谈话对象选择不公开;考察不全面、隐瞒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真实情况。 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通风报信、暗示、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 执行考察工作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对举报被推荐人、被考察人的信件,不认真进行核实,不能如实向党组汇报,导致干部任用失察失误等。 加强廉政教育,树立正确选人用人观,防患于未然。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15 岗位职责 评先评优 2 未严格按照评先评优条件、范围、程序进行推荐。 认真制定评选表彰方案,明确评选条件、范围,严格评选程序,阳光操作。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在评先评优中讲人情、拉关系,对材料未严格把关,造成所评选的个人或集体不具备先进性和代表性。 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16 岗位职责 投诉举报 4 消费者以12315电话或12345电话方式咨询投诉举报,机构工作人员没有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录入。 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条例等。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
消费者咨询未按照职责范围准确解答。 健全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深化政务公开,落实责任追究。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
投诉举报没有及时分转到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管所、局直属机构处理;对重要投诉举报没有及时督办,造成处理不及时不规范。 加强效能督察,建立完善体制机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处理投诉举报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
不依法受理举报,私自接待案件来访,私自扣压、销毁、使用举报材料;收受举报人礼物,私自转办、催办、用各种方式干预下级查办案件,向被举报人或相关人员泄露举报内容或举报人信息;批复意见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准确,擅自改变组织的批复意见或延压不批复。 1、接待投诉举报来访必须在办公室进行,一般应由两人以上在场,并做好接待记录;
2、严禁个人私自办理、转办案件;
3、重大疑难问题需要集体讨论或会商相关股室,形成意见需经局领导审定,不得擅自作出或改变组织的决定,并及时反馈;
3、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条例等。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
17 岗位职责 监督检查 4 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监管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 强化监管责任制,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切实解决监管领域存在的监管不规范问题。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
违规接受行政相对人吃请或收受相对人礼物。 进一步落实岗位廉政责任制,加强科室人员廉政风险教育,加强对执法人员廉政教育、纪律教育、责任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
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检查项目和要求开展检查,对监管中已发现的该立案的案源线索不登记、不上报、不移送核查处理,利用行政监督权谋取私利。 建立完善的检查评议工作标准并公开;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开展检查评议工作。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
不按规定对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严格制定和执行各种应急处置预案和操作规程。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
18 岗位职责 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听证及行政赔偿、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4 违反法定程序或随意改变拟处罚案件性质、种类和幅度。 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核审事项。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程序,落实工作要求,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程序管控;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
对符合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申请不予受理、拖延、刁难,擅自增加受理条件,违法给申请人增加义务。 加强反腐倡廉和廉政风险的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廉政勤政自觉性。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
接受企业钱物,对应当记录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不予记录。 加强内部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
拖延、刁难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行政赔偿申请不予受理。 严格执行行政赔偿法和相关程序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办理行政赔偿案件。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
19 岗位职责 监督抽检 3 抽检检测不及时或未按上级要求抽样检测。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
不如实出具检验报告,对抽检中发生复议、异议工作不依规处理。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签订承诺书、责任状,强化相关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提高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守牢不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底线。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
对抽检结果认定不合格的产品监管不力,不采取或不及时依法采取措施 对经抽检不合格的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罚。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
20 岗位职责 计量检定 2 在检定过程中不按规程要求检定,造成检定数据不准确; 加强对计量检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检定人员业务素质,严格按规定检定。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
在出具证书的过程中,不按原始记录的数据,造成证书不真实的行为。 强化相关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提高检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守牢不出具虚假检定证书的底线,维护检定证书的严肃性。 承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