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无为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一业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6 10:10信息来源: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阅读次数:编辑:无为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各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市医保分局:

根据芜湖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一业一查”工作计划,无为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研究制定了《无为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一业一查”工作计划》(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迅速发起抽查任务

对于明确由省级、芜湖市级发起的联合抽查任务,各相关成 员单位要及时认领、承接落实。对于明确由本级本部门发起的联 合抽查任务,各牵头单位要立即行动,会同联查单位确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迅速发起抽查任务。

二、完善监管平台基础性事项

各成员单位要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建立健全“一单两库”并动态更新管理,实现日常检查事项、监管对象、持证人员100%全覆盖。加强“一单两库”规范化、精准化建设,监管对象库应实时更新,确保与实际一致,并通过“许可主管类型”、“非许可主管类型”进行分类,达到底数清、分类明,后续发起任务应通过“监管对象库”分类抽取,不得擅自通过临时上传的方式抽取监管对象。

三、优化提升实施举措,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

各单位要严格履行检查职责,按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的 要求,在发起任务时勾选A、B、C、D信用等级,剔除“本年度所有部门已抽取对象”后,对被检查对象严格按照抽查事项进行全面检查,积极发现问题,指导改进,对违法违规行为应如实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在检查结束的20个工作日内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 综合监管平台公示。

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落实“一业一查”

各单位认真落实“部门联合检查”和“一业一查”要求,在实施现场检查时各部门应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原则,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各联查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统一行动,不得 各行其是,分头行动,名为部门联查实则各自检查,凡搞“假联查”,影响营商环境评价的,将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追责问效。

五、加强宣传报道

各成员单位应做好日常工作图片留存,于检查期间至少通过公开媒体发布一篇信息报道。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体系建设,确保事有人管、监管无盲区。参照示例填报《无为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一业一查”人员名单》(附件2),4月15日前盖章扫描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邮箱。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项指标已纳入营商环境季度测评体系,事关我市营商环境考核,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高位推进,高质量完成。

联系人:黄海兵,联系电话:6301845;邮箱:420015388@qq.com。

 

附件:1.1.无为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一业一查”工作计划.xlsx 

      2.2.无为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一业一查”人员名单.xlsx


无为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3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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