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2-18 08:47信息来源: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阅读次数:编辑:无为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20241101,我局执法人员依法会同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抽样人员对我市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督抽样检验,涉及无为市开城好兄弟水果批发行经营的橘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依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要求,我局委托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41101日对当事人经营的橘子进行监督抽检。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签发了编号为FCX2400300819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橘子经抽样检验,丙溴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4122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

经查明,当事人承认收到检验报告的事实,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没有申请复检。当事人20241030日从芜湖壹分利果业有限公司(联系人:朱飞;联系方式:151****3818)处购进了上述橘子,当事人共购进橘子20kg,进价是4/kg,总价共计80元。除了抽样带走的3.132kg,另外销售给散客10kg,剩下的不合格橘子都下架了。当事人提供了芜湖壹分利果业有限公司的销售单据,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进货时不知道橘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涉案橘子销售价格为7.6/kg,据此计算货值为152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橘子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经营国家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之行为。当事人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事先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的处罚决定:对当事人无为市开城好兄弟水果批发行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生产厂家生产过程不规范导致。

整改情况:1、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开通无条件退货通道;2、学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3、严格审查供货商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执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贮存制度,严把进货和贮存关。我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核查,已落实整改措施。

特此公告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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