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查一次”重点行业联查事项检查计划(食品销售)
序号 |
监管对象所属行业 |
检查任务名称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联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间 |
检查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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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食品销售 |
高风险食品销售部门联合检查 |
牵头部门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检查高风险食品的销售资质、标签标识、保质期、储存条件等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或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
高风险食品销售企业 |
现场检查 |
2025年4月-6月(以上级部署为准) |
结合食品安全风险分级检查要求,对高风险食品销售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 ,其他机构每年检查1次。(以上级部署为准) |
联合单位1 |
市消防救援局 |
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消防安全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情况,电气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规范,消防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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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单位2 |
各镇政府 |
消防、安全生产、环保等事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指导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