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实施意见
消保委成员单位,市监局相关股室、直属机构、各市监所、消保委分会:
为纪念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提升消费品质”年主题,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安徽省、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要求,无为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扣“提升消费品质”年主题,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以进一步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生活需求,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提升消费品质
三、活动安排
“3·15”期间,除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自行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外,我市将集中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现场活动
组织消保委相关成员单位、市监局相关股室、直属机构开展现场活动,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咨询、维权服务、法律法规咨询、防范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及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等。(责任单位:消保委秘书处、消保股、市监局相关股室、消保委相关成员单位)
(二)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微视频“五进”活动
针对2025年以来消费热点痛点和群众关注问题制作消费教育系列微视频,并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市场、商圈进行播放,切实帮助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提升维权能力,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责任单位:消保委秘书处,消保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开展消费体察活动
为助力消费提质扩容、推动消费环境优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消费维权志愿者、消费者代表走进获第二届芜湖伴手礼企业——无为市有为米业有限公司,亲身感受无为品牌的魅力,增强消费信心,为全面提升消费品质、打造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注入新动能。(责任单位:消保委秘书处、消保股,相关市场监管所)
(四)开展市场消费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聚焦食品安全、特种设备与产品质量及生活服务消费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市场消费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监局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消保委秘书处、消保股)
(五)开展“提升消费品质,共筑诚信经营”消费维权指导会
为有效提升重点企业消费维权效能,提升消费投诉和解成功率,增强消费者满意度,拟对我市2025年度消费投诉量排名靠前及部分新兴行业企业开展消费维权指导会,增强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责任单位:消保股、消保委秘书处)
(六)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辨识活动
为帮助消费者辨识假冒伪劣商品,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将2025年度查获的部分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展示,并向消费者讲解辨识方法。(责任单位: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消保委相关成员单位)
(七)开展“提升消费品质”年主题宣传活动
在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媒介上广泛宣传“提升消费品质”年主题,发布消费警示,公布2025年度消费投诉典型案例、打假维权典型案例,宣传消费政策,弘扬消费维权及消费环境建设中形成的特色经验做法,普及消费知识。(责任单位:消保委秘书处、消保股)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无为市市场监管局2026年“3.15”系列活动领导小组,由负责维权工作的分管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局相关股室、直属机构及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保委秘书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五、任务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意义,将“提升消费品质”消费维权年主题和“3·15”宣传活动自觉纳入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之中,进行统筹谋划。要依据自身职能,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创新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地营造“提升消费品质”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根据年主题宣传提纲和“3·15”活动方案,结合工作实际,谋划好“3·15”活动安排,要做到领导亲自抓,职责分工明确,人员责任到位,确保纪念活动取得成效。
(三)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各单位接此文后,要立即准备纪念活动方案,3月16日前将纪念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开展图片(视频)报送消保委秘书处。
联系人:盛贵春 电话:0553-6303546
附件:“2026年“提升消费品质”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提纲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为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6年3月9日
附件
2026年“提升消费品质”消费维权年主题
宣传提纲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生活需求,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6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提升消费品质”。
一、年主题涵义
“提升消费品质”年主题的涵义是,各级消协组织要履职尽责、守正创新,以提升消费品质为目标,通过促进消费供给提质、加快消费维权提效、推动消费环境优化,助力消费提质扩容,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具体如下:
一是提升商品服务质量,筑牢消费品质基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列为今年经济工作八项重点任务之首。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大力提振消费”,“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随着消费升级深入推进,品质化、个性化、体验化的消费需求持续释放,成为拉动内需增长的重要动力。各级消协组织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推动“两新”政策落地落实,助力绿色消费融入百姓生活,通过加强对优质商品服务与新型消费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做出明智的消费选择。面对消费场景中的民生新诉求与品质新期待,要督促经营者主动放弃“内卷”,向“新”而行。同时,倡导“科技向善”,积极推动出台适配新消费业态的标准规则,守牢安全底线,拉升品质高线,以高标准、严要求引领消费提质扩容,促使供需两端实现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推动消费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让优质商品服务更广泛地惠及民生。
二是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增强消费品质保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十五五”规划建议要求,“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当前,新技术新需求催生了消费领域的新变化,也带来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挑战。消协组织要立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夯实消费维权工作基础,提高消费维权现代化水平,为消费品质提升提供坚强保障。要坚持固本强基,对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要求,加强基层消协组织规范化建设,延伸消费维权服务触角,织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格。要拥抱数智化转型,大力推广“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依托数智技术,推动消费纠纷源头解决,以便捷维权守护公平,以高效处置强化信心。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数字消费、情绪消费等新兴消费领域及预付式消费、直播电商等新型消费方式中的突出问题,强化靶向治理,防范化解消费风险,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为品质消费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涵养消费品质生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在“十五五”开局的关键时期,消协组织要扛起消费维权枢纽责任,推动构建法治保障、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消费维权多元共治格局。聚焦新业态、新技术带来的突出问题,要加强立法研究与标准制定,填补规则空白;针对跨界化、虚拟化的新型消费特点,要健全响应迅速、协同高效的现代化治理体系,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同时,要强化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明确企业经营责任边界,筑牢全方位监督网络。通过系统施策、社会共治,切实破解消费领域的堵点难点,营造优质放心的消费环境,厚植消费品质生态的发展沃土,以高品质消费助推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年主题目标
一是发挥维权枢纽作用,凝聚社会共治合力。聚焦构建多元协同的消费维权体系,以打破部门壁垒、打通信息孤岛为突破口,建立信息互通、成果共享、投诉联调、线索移送、联合发布等常态化机制,推动跨部门消费维权协同发力。针对消费领域的新痛点、老问题,推动完善行业自律公约与服务标准,引导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提升品质管控水平,对可能出现的消费纠纷抓源头、“治未病”。
二是完善消协组织建设,提升投诉处理能力。通过健全工作机制、优化人员配置、强化专业培训,为推进消费维权工作提质增效提供保障。聚焦异地消费维权痛点,因地制宜开展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打通解决异地消费纠纷的“最后一公里”。依托数智化手段,搭建高效网络投诉平台,进一步优化维权流程,全面提升投诉处理效率与消费者满意度。深化与司法机关的协作联动,健全公益诉讼、集体诉讼等制度,加强维权案例共享交流,练就化解复杂纠纷的“硬功夫”。
三是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强化消费监督效力。针对民生消费重点领域和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深入开展消费监督工作,深挖问题根源,揭露违法行为,寻求解决办法,规范行业发展。构建覆盖广、响应快的舆情监测体系,及时捕捉消费领域热点舆情与潜在风险,筑牢风险防范“堤坝”。
四是推动消费赋能提质,加大消费教育引导力。高质量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不断拓展消费教育的广度和深度,通过扩大网上消费教育课堂、开展重点商品比较试验等方式,聚焦绿色消费、智能消费等重点内容,加强消费普法宣传、知识普及和教育引导,帮助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具备面对消费侵权问题善于避坑、敢于维权的能力。
三、年主题重点工作安排
围绕“提升消费品质”年主题,中消协和全国消协组织计划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做好消费维权年主题和“3·15”主题活动宣传工作,大力提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念,扩大社会影响、凝聚社会共识,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二是继续办好“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突出“诚信好、质量好、性价比好、购物体验好、售后服务好、投诉处理好”的活力特色,助力提振消费政策落实见效。三是深入开展“消协组织建设年”工作,推进健全完善各级消协组织建设,适时召开消协组织建设现场推进会。四是做好“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推广运用,不断壮大入驻企业队伍,有效发挥投诉阳光公开、投诉信息公示等功能,提高投诉和解率与投诉调解成功率。五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消费纠纷化解能力,开展相关业务培训、能手竞赛和工作研讨。六是着力提升“消费查”平台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做好线下无理由退货商家动态发展、数据录入及维护工作,助力线下无理由退货扩面提质增效。七是持续推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与检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建立协作机制,扩大案件线索来源,提升工作质量。八是强化绿色消费教育引导,发布《中国消费者绿色消费指南》,大力宣传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激发绿色消费潜力。九是切实完善网上消费教育课堂,持续充实消费教育内容,不断丰富教育课堂栏目,开展消费知识普及和比较试验结果推广,促进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增强维权能力。十是适时召开中国消费高端智库会议,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不断提升共治水平。
皖公网安备34022502000103号